学校召开党风廉洁建设警示教育会议

28.04.2017  09:59

4月27日下午,学校召开党风廉洁建设警示教育会议,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常委,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直属单位、各学院(教学部)党政主要负责人,各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校党委常委、副校长余四九主持。

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李炳毅通报了几所高校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并结合实际,提出四点要求:

一、坚持警示教育,坚决克服“四种心理”:一是麻痹心理、二是侥幸心理、三是观望心理、四是厌战心理。各级党组织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干部要履行好第一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分管责任,强化对广大党员和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教育引导他们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清醒认识纠正“四风”面临的严峻形势和紧迫任务,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部署、省委决策和学校要求,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更加深入人心,推动形成良好的党风校风。

二、坚持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要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三、坚持挺纪在前,认真践行“四种形态”。各级党组织和各级干部要坚持问题导向,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立足抓早抓小抓细抓实抓常。要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要关心爱护广大干部,也要对顶风违纪行为及时查处,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让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真正从通报的违纪违规案件中吸取教训,知道越往后执纪越严,让守纪律、讲规矩、树新风成为习惯和自然。

四、坚持模范带头,努力做到“四个合格”。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各级领导干部要忠诚干净担当、发挥表率作用,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增强担当意识,履行担当责任。广大党员要党性坚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始终坚持“四讲四有”标准,真正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以自己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风清气正校风学风的形成,不断推动学校建设目标的实现。

讲话全文请见纪委网站:http://jw.gsau.edu.cn/info/1004/204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