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

24.04.2017  10:51

 

4月21日上午,学校在干训楼五楼视频会议室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王岐山同志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和报告》精神,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总则》)。在校校领导宋秉武、魏克强、贾晓菁,校党委委员巩刚军、杨景平和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校党委书记宋秉武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宋秉武在讲话中谈了自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讲话的体会。他指出,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定的国家观念、坚定的人民观念坚持从严治党,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党的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我们要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全校党员干部要认真理解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在座的各位领导都是各自部门、单位的“中心”,是主要负责人,是“关键少数”,要切实讲政治、讲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遵守《关于新形势下党内 政治 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 条例 》,严格按规则办事。只要严格按规定办事,就敢于严格管理。只有社会风气有了良好的改变,优良的廉政生态才能逐步形成。

同时,宋秉武强调,作为政法院校,全校各部门、各单位在日常管理中要充分体现法治理念,坚持法治思维,要知法、学法、懂法、用法,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依法维护学校和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

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刘晓霞教授、学术期刊部主任史玉成教授围绕《总则》,分别作了辅导发言。刘晓霞教授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编纂的背景和意义、《总则》的特点和九大创新之处以及如何结合司法实践进行解释适用和教学研究。史玉成教授就《总则》的民事基本原则和法律适用原则、自然人制度、法人制度、民事权利、民事责任和诉讼时效等相关规定作了重点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