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委中心组深入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学习现场
12月10日下午,学校党委中心组在8号楼三楼会议室组织专题学习,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学习。李贵富书记主持学习。
会上,学校法学院副院长吕志祥教授作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他从全会公报的内容、公报中的新提法、依法治国方略落实的新亮点和全会对推进依法治国的意义四个方面,深入解析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夏天东副校长带领中心组成员共同学习《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坚决惩治腐败,严肃党纪党规》。王晓明校长带领学习了《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李贵富书记传达了全省高校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座谈会精神。
与会中心组成员结合学习内容和学校实际,分别发言讨论如何积极推进学校依法治校,严格遵守党纪党规、惩治腐败和学校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等问题。
王晓明校长指出,学校要贯彻落实依法治校,必须将完善规范校规校纪提上重要议程。从周永康事件的惩处可以看出,党内惩治腐败的决心以及加强领导工作的力度之大,学校坚决拥护中央的决策规定。中央启动《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历经十年时间,实践证明,这一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实施意见》明确了高校党委、行政等关系的权责问题,对学校的改革发展有指导性意义,要严格落实,不断加快学校建成国内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步伐。
夏天东、芮执元、俞树荣、李仁年、李香枫、王全进等校领导先后发言,分别就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学校如何全面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以及周永康案的警示等谈了自己的理解和认识。大家一致认为,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性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许多治国理政的新思想、新举措,对推动依法治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中央关于高等学校深入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为高校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推动依法治校指明了方向。中央作出开除周永康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的重要决定,充分表明了中央对腐败零容忍的态度,使广大党员更加坚定了对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信心。大家纷纷表示,要充分认识依法治国、依法治校的重要性,积极推进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我校的全面贯彻执行。
李贵富书记作总结讲话。他强调,今年学校党委中心组认真开展了8次专题学习,收获颇丰。《实施意见》中要求高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委书记和校长,要达到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的目标要求。要达到这一要求,最重要的就是加强学习,提高中心组成员学习的实效性,将学习作为依法治校的第一要务。本次学习内容多,讨论中大家的理解和认识到位,下一步要继续加强自学,加深个人的学习认识。
李贵富书记指出,党内首次以专门会议部署依法治国,充分体现了依法治国的重要性。民主法治是现代国家的标准,将依法治国落实到学校即依法治校,只有坚持依法治校,才能更好地推进我们的办学目标。一是要强化依法管理意识,运用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行事,提升管理水平;二是要依法治教,将法治思维贯彻到教育教学、教师队伍管理中,通过校纪校规明确权责;三是要加强法学院的建设管理,增强全校学生的法治意识,提升法律知识、意识和法律素养,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四是要落实学校章程,加强对学校章程的学习、宣传,形成全校上下的共同意志并严格遵守。五是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党对高校领导的根本制度,必须毫不动摇、长期坚持。《实施意见》经过反复讨论、实践,权责清晰、内容具体、操作性强,要认真深入学习,处理好学校的各项关系。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我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相关规章制度体系,充分贯彻落实党委集体领导,推进学校的改革发展。
李书记强调,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八项规定。要用周永康等事件来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保证学校风清气正。各位党员干部要加强自学,提升政治理论水平与管理水平,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政治家和教育家,为实现建设国内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办学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