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实施"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 计入中考总成绩

30.05.2014  18:06

甘肃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了省教育厅等部门拟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从2015年起,把体育学科纳入中考范围,以满分50分计入中考升学总成绩,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三年下降的地区、学校实行评估“一票否决”。

意见》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以中小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为重点,深入推进学校体育改革发展,全面实施“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力争到2017年使全省学校体育器材等设备满足基本教学需要,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评价制度、学校体育评估制度和学校体育报告公示制度。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学生阳光体育竞赛制度,定期举办综合性和专项性的学生体育运动会,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省上每三年举办一届中学生综合性体育运动会、每四年举办一届大学生综合性体育运动会,市州每三年举办一届中小学生综合性体育运动会,县市区每两年举办一次中小学生综合性体育运动会,学校每学年要在春、秋两季各举办一次以田径或者当地特色体育项目、趣味项目为主的学校运动会,并经常性地组织开展校际之间、班级之间学生体育竞赛活动。

各级体育部门对现有公共体育场馆及运动设施免费或优惠向学校和学生开放,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余和节假日应向学生开放。

意见》明确,要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评价制度,从2015年起,把体育学科纳入中考范围,以满分50分计入中考升学总成绩。积极探索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增加体育科目的做法,推进高考综合评价体系建设。

开展“快乐校园”创建工作,从2014年开始,每年创建200所,通过5年时间,在全省创建1000所“快乐校园示范学校”。各地要把学校体育和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对教育等有关部门和学校领导干部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三年下降的地区、学校,在教育工作评估中实行“一票否决”。

信息来源:兰州晨报  梁峡林     高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