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秋季学期高校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检查的通知

03.09.2014  18:17

甘教直后〔2014〕8号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和规范全省高校后勤管理及服务工作,不断提高后勤服务保障整体水平,确保我省高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高校安全稳定,促进我省高等教育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秋季学期全省高校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民办学院)。

二、检查内容

(一)《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8部门关于深化高校后勤改革建立新型高校后勤服务保障体系意见》(甘政办发〔2010〕145号)贯彻落实情况。

(二)《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粮食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关于建立高校学生食堂长效运行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教厅〔2011〕32号)贯彻落实情况。

(三)《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地税局转发<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甘教厅〔2011〕99号)贯彻落实情况。

1.本校学生食堂长效运行保障具体措施制定实施情况。

2.食堂的投入机制(建筑设施、大型维修改造、大型设备配置由学校投入;实行“零租赁”;运行费用学校分担)情况。

3.学生食堂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工作情况。

4.与上学期末相比保持饭菜价格和质量基本稳定情况以及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障机制情况。

5.按照生均不低于年度学费2%的标准设立平抑基金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落实情况。

6.落实学生食堂长效运行保障机制实行“一把手”校长负责制工作情况。

(四)《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高校学生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甘质监稽〔2012〕251号)的落实情况。

1.学校是否按照《关于公布2014年全省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集团购买中标(准入供货)企业名单的通知》(甘教直后〔2014〕7号)公布的中标合格供方企业、价格、质量标准及程序要求组织了采购工作。

2.学校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杜绝“黑心棉”及不合格床上用品进入学生公寓。

3.中标(准入供货)企业供应产品质量与签订的合同要求是否一致,学生使用过程中是否发现中标(准入供货)企业以次充好,质量缩水等情况。

(五)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规定贯彻落实情况。

1.是否建立了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负责人的责任体系。

2.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是否健全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并有效落实。

3.食堂建筑、流程和布局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4.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是否达到了100%。

5.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可追溯率是否达到了100%。

6.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是否达到了100%。

(六)《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部公安部令第28号)贯彻落实情况。

1.学校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2.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建设情况。

3.消防经费投入情况。

4.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

5.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整治情况。

(七)2014年春季学期全省高校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检查中相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有关院校对学生食堂食品留样,索证索票制度管理,清洗消毒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食用油质量监控措施,废弃油脂管理,食品制作管理,标准化食堂建设等春季检查出来的问题是否进行了有效整改。

三、组织领导

此次检查工作由省教育厅组织,邀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消防安全委员会、部分高校分管校领导及学校后勤、保卫、学生、国资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检查。具体检查时间、行程安排和人员组成由省教育厅高校后勤改革管理办公室具体确定和协调(见附件)。

四、检查办法及时间安排

秋季开学检查工作分阶段进行。具体如下:

1.9月1日至9月12日为学校自查阶段。各高校对照检查内容认真进行自查,写出书面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学校后勤基本情况,在服务保障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意见建议及整改措施等。

2.9月15日至25日为省级检查阶段。检查组深入各高校学生宿舍、食堂及学校重点消防场所等,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检查结束后各组要在组长领导下完成本组的检查报告,在此基础上形成全省整体检查报告,在上报省政府的同时,将检查结果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

3.本次检查是维护我省高等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维护高校安全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高等学校高度重视,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保持学校和社会稳定、维护广大学生身体健康的高度出发,提高对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及早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要对照此次检查的内容,对学校的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自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真正达到以检查促进工作的目的。

4.各高校要认真做好新学年后勤保障的各项工作。增强后勤工作的预见性,以人为本,提升后勤服务的人性化水平。要有针对性地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稳定学生伙食价格,并在开学初对学生宿舍、食堂、澡堂、开水房、锅炉房等各类学生学习生活设施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严格检查,切实做好防火、防疫、防毒、防爆等相关工作,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5.各检查组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和有关工作纪律。在检查工作中,要从实际出发,深入细致开展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有针对性地指出各学校存在的问题,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要如实反映在检查报告中。

五、其他问题

本次检查请组长单位协调解决交通工具,请有关高校、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等单位抽调相关人员参加检查,差旅费请检查组成员所在单位予以解决。

联 系 人:时滔

联系电话:18909311136

0931-8721211  8817160(传真)

附件:检查组成员及检查学校名单

甘肃省教育厅

2014年9月2日

附件

检查组成员及检查学校名单

第一检查组:

组      长: 兰州大学分管领导

成      员:省消防安全委员会1人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1人

兰州大学相关部门1人

检查学校:西北师范大学、兰州交通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城市学院、甘肃政法学院、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

第二检查组:

组      长: 甘肃政法学院分管领导

成      员:省消防安全委员会1人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1人

甘肃政法学院相关部门1人

检查学校: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兰州商学院、甘肃中医学院、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兰州外语职业学院、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兰州科技职业学院。

第三检查组:

组      长: 陇东学院分管领导

成      员:省消防安全委员会1人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1人

陇东学院相关部门1人

检查学校:甘肃农业大学、兰州文理学院、兰州工业学院、河西学院、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武威职业学院、酒泉职业技术学院、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检查组:

组      长:省高校后勤改革管理办公室主任

成      员:省消防安全委员会1人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1人

省高校后勤改革管理办公室1人

检查学校: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天水师范学院、陇东学院、甘肃卫生职业学院、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白银矿业职业技术学院、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平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