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18.02.2016  10:29

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6〕1号)、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6〕9号)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6年5月29日(星期日)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0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14:30—17:30

二、报名工作

(一)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报名、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行。

(二)报名参加2016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考生,必须是在信息平台中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的申请人。申请人报名资格及报考语种和学科须符合国务院学位办〔2016〕1号和学位中心〔2016〕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申请人一般应在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省市参加考试,如因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省市参加考试的,必须经学位授予单位同意,方可完成报名并参加考试。

(三)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应在2016年3月10日至3月31日期间登录信息平台,提交申请参加考试的语种或学科及参加考试的地点,并在2016年4月8日前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报名无效。考试前一星期,信息平台开通准考证下载功能。

(四)各学位授予单位应在2016年3月10日前将所有拟参加当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申请人个人特征信息(指纹、电子照片等)采集完毕,并于2016年4月5日前通过信息平台完成本单位当年全部报名申请人的资格审核工作。要认真核对申请人的报名资格、报考语种或学科以及参加考试的地点等信息,如发现有资格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要及时纠正或取消其报名资格。在同等学力全国统考中因作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申请人,在考试资格取消期限内不得报考。

三、其他事宜

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学位办〔2016〕1号和学位中心〔2016〕9号文件要求,做好相关考务工作。考生资格审查责任到人,及时审查确认,上报信息一律不得更改。要尽早确定为报考者办理相关手续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信息,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崔坚,联系电话:0931—8820901。

        甘肃省学位委员会

  201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