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18.06.2014  17:42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18号)、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4〕68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类别

包括法律、教育、体育、工程、农业推广、兽医、风景园林、公共卫生、军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和艺术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类别,以及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

二、报名及考试

        1、报考条件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及代码、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全国联考考试大纲等见学位办〔2014〕18号文件(查阅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官网“文件发布”栏目)附件2、3以及招生单位公告。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学位办〔2014〕18号文件附件4)。

考生于7月11日—14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报考甘肃高校的考生到招生院校确认,报考省外院校的考生可就近选择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或甘肃农业大学,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见学位中心〔2014〕68号文件附件6),并于10月9日至10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原确认点修改信息。

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等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或未在10月9日至10日核验有效证件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无法退还。

考生可于10月16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3、考试时间

        2014年10月26日(周日),具体时间安排见学位办〔2014〕18号文件附件5。

三、其他事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面落实学位办〔2014〕18号、学位中心〔2014〕68号文件精神,对考生报考及入学资格进行严格核查,由不符合报名考试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信息错漏产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及相关单位承担。联系人:崔坚,联系电话:0931—8864103。

 

 

                                    甘肃省学位委员会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