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

05.08.2017  04:52

    认真学习贯彻甘肃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是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酒泉市民政局紧密结合单位实际,把党代会精神转化为推动工作、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有力举措,更加自觉主动地加大工作落实力度,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努力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事情办好,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广大群众。

    一、在“学”上下功夫

    制定了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安排意见,确保学习内容、时间、人员、效果四落实,努力形成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浓厚氛围。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干部职工会议,集中学习了省委书记林铎所作的工作报告。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报纸答题、微信答题、试卷答题和知识竞赛,不断加深对党代会精神的理解。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我们注重把握三点:一是联系实际。紧密联系民政部门的工作实际和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进一步明确了具体落实措施和奋斗目标,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并实事求是地开展工作。二是指导实践。立足于指导工作实践,把学习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收获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使民政工作更加符合省市委要求,更加符合群众愿望,更加符合基层实际。三是讲求实效。把学习党代会精神与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实施扶贫攻坚行动、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结合起来;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特别是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

  二、在“做”上出实招

  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要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加自觉地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努力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事情办好,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广大群众。

  一要在提升民生保障水平上有新突破。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要求,增强各项制度的精准性、政策实施的有效性和政策创制的针对性,强化对基本民生、基本权益的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体、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兜住保障底线,编牢织实民生保障网。城市低保标准、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提高8%,达到460元和402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22.6%达到3500元,提高农村一、二类低保对象补助水平,实现与扶贫脱贫线“两线合一”。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对因病致贫的提供医疗救助保障,对丧失劳动能力、无力脱贫的对象,全部纳入低保覆盖范围,实现低保政策兜底脱贫。

  二要在落实民生工程任务上有新作为。坚持创新发展,按照优先发展居家养老、大力实施社区养老、务实推进机构养老、突出抓好农村养老的思路,统筹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以建设信息平台为重点,新建金塔、玉门、肃北、阿克塞和市级平台,年内实现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全覆盖。社区养老服务重点建设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新建12个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30个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机构养老服务要抓好重大项目建设,春光老年服务中心,玉门、金塔、肃北老年公寓,肃州、敦煌老年养护院等在建项目年内全部完成建设任务。提高低保家庭60-79岁残疾老人、困难老人和8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助标准,80、90、100岁高龄老人年补助标准达到1200元、2400元、4800元。

  三要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服务上有新举措。做好第十次村民委员会和城市第六次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后续工作,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健全完善村(居)务监督制度。加强城乡社区设施建设,促进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服务有机衔接。采取孵化培育、人员培训、项目指导、公益创投等多种途径和办法,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优化社会组织自身结构,加强内部管理,增强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深化社会组织“两个覆盖”工作,年内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达到75%以上。

  四要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上有新成绩。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每周一读、每月一讲,每季一课,每年一文“四个一活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积极创建“五好五有五带头”党组织,建立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抓好党组织班子建设和机关群团组织建设,促进党组织整体功能充分发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排查发现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深入开展“五进四讲三关爱”活动,组织党员进农村、进社区、进社会组织、进军营、进贫困家庭,讲业务、讲政策、讲法律、讲道德,关爱困境儿童、关爱困难老人、关爱优抚对象,自觉把党建工作融入民政业务工作,实现两手抓、两手硬。

  (酒泉市民政局     马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