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监处党支部学习贯彻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02.07.2014  18:12

             
            6月30日,省院侦监处党支部召开会议,集体学习路志强检察长发表在《人民日报》和《检察日报》上的重要文章和《甘肃省检察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并结合学习内容,对《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和《甘肃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层级管理责任暂行办法》进行再学习、再理解。
            大家一致认为,路志强检察长关于检察机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特殊重要意义的论述立意深远,角度多元,对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阐述深刻透彻,操作性强。“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内容全面,责任明晰。今后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的学习,在执法办案中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理念,自觉抵制“四风”,珍惜岗位爱惜名誉。大家表示,侦查监督部门是办案部门,处于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的前沿,职责与风险并存,容易受到社会上消极、腐败因素的影响。案件质量出现问题,容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落为用心不良者的口实,损害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清正廉明的形象。
            袁保伟处长表示,在今后工作中,要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推进、同时检查、同时考核,把落实主体责任与侦监队伍建设相结合,切实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敢于“亮剑”、善于监督的队伍,在履行侦查监督职能中首先做到自身正、自身净和自身强。作为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将在以后的工作和管理中,严格按照“两个责任”规定,带头承担具体实施、直接检查、帮助教育、示范带头责任。并对下一步继续不折不扣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出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和党政纪律规定学习,特别要抓好路检两篇文章和“两个责任”实施办法主要精神的学习领会,坚持开展“两个一”活动。即:确保每季度支部组织开展一次党性党风党纪和检纪学习教育,对纪委、上级院和省院通报的违纪违法案例,及时组织开展学习讨论,深刻汲取教训,对照检查;每季度对本支部人员学习及廉洁从检情况进行一次督促检查;
            (二)进一步严明纪律,改进作风,抓好各项纪律规定落实。狠抓考勤管理,严格执行院里的请、休假制度。以《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严格要求,在抓好八小时之内教育、管理、监督的同时,加强八小时之外的管理。加强和干警之间的沟通谈心,发现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及时排查廉政风险点;
            (三)进一步推进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侦监部门执法办案各个执法点各个环节的制度建设,真正扎紧监督的“篱笆”,减少制度的“网眼”。侦监处要在在研究《在全省侦查监督工作中防止冤假错案的意见》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关于规范侦查监督部门案件指导工作的规定(试行)》等八项配套规定,进一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廉政隐患摸排预警等机制,严格规范与律师、当事人等接触交往行为,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确保权力依法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