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04.11.2014  17:59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强调,建立健全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遵循文化发展规律、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文化法律制度,并对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文化产业促进法、互联网领域立法等提出明确要求。这一部署明确了我国文化法制建设的性质方向和重点任务,为加强文化立法、完善文化法律制度提供了基本遵循。

  (一)

  文化法律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在宣传文化领域依法执政的具体体现。加强文化立法、完善文化法律制度,不仅是推进文化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建立健全文化法律制度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法律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没有完善的文化法律法规,就不可能形成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也不可能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目前,文化领域立法相对滞后,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不相适应,与国家不断推进法治建设的整体进程不相适应。必须进一步加快文化领域立法步伐,推动文化领域的建设和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2.建立健全文化法律制度是提高文化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重要途径。提高文化工作科学化水平,需要从多方面努力。其中,加强立法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规范和引领作用,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文化法律法规是对文化建设规律的概括和总结,相对于文化政策而言更具有稳定性、规范性和强制性。通过法定程序把党在文化领域的政策主张上升为国家法律,就使党的政策主张获得了国家强制力的保障;把文化建设实践中形成的新成果、新经验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就为文化改革发展提供了更为科学、更为具体的遵循。这不仅有利于保证文化建设沿着正确方向发展,而且有利于推动文化工作不断从经验型向科学化转变。

  3.建立健全文化法律制度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保障。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既需要政策指引、改革推动,也需要法治保驾护航。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需要通过立法来确认和保障;国家鼓励扶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需要通过立法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各级政府在文化建设中的责任,需要通过立法加以明确和强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做法,需要以立法的形式加以固定化。加强文化领域立法、完善文化法律制度,不仅有利于加快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而且有利于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化和文化体制改革成果的巩固。

  4.建立健全文化法律制度是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有效手段。对我实行“西化”“分化”,是境外敌对势力的一贯战略。近年来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利用国际惯例和世贸组织规则,大量输出文化资本和文化产品。从近年来我国对外文化贸易争端及世贸组织裁决来看,我们同发达国家在文化领域的竞争经常表现为法律层面的较量,掌握和运用法律武器的能力,已经成为成败得失的关键。面对激烈的国际文化竞争和严峻的意识形态挑战,特别是我国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后文化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如果不尽快做好立法方面的准备,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就难以有效抵御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文化渗透,难以在文化软实力竞争中赢得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