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认真学习甘肃省实施问责条例办法

31.08.2016  12:02

8月29日,省发改委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全文学习了《甘肃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试行)》,传达学习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上半年全省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情况的报告》。委党组书记、主任、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周强主持会议并对贯彻落实提出具体要求。

周强指出,《甘肃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试行)》是在逐条学习理解《问责条例》精神和省委部署要求的基础上,充分征求意见后形成的。《实施办法》共分5章30条,全面体现了《问责条例》内容,紧扣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紧扣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实际,突出政治责任,突出基础作用,突出问题导向,突出党规特色。《实施办法》贯彻了中央精神,结合了省情实际,更具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是我省从严管党治党的有力思想武器和法规利器。
    周强要求,全委上下要围绕贯彻落实《问责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试行)》,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省委部署要求,真正把精神实质吃透,把问责情形理清,把问责方式用好,力促管党治党由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为发展改革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周强强调,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试行)》与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将《问责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试行)》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必学内容,全委党员干部要逐字逐句学、追本溯源学、及时跟进学,在深学悟透、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要认真贯彻刘云山同志、赵乐际同志和省委的要求,持续夯实“”这个基础、盯住“”这个关键,在深入学习、查找问题、示范引领上下功夫,努力做到理解认识上更加深入、贯彻运用上更加熟练、遵守执行上更加严格,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周强强调,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试行)》与持之以恒推进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落实结合起来,认真对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报告》中提出的思想基础还需夯实筑牢、“四风”整治还需持续用力、责任担当还需切实强化、制度执行还需抓细抓实要求,进一步树牢问题导向,坚决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清醒认识执纪必严、越往后越严的明确要求,紧盯作风建设的新情况新变化,高度警惕“四风”变种异化问题,既要抓早抓小抓节点,又要持续不断抓常态监督,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不折不扣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

周强强调,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试行)》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深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3783”主体责任体系,把“866”作为重要检验衡量标尺,进一步强化压力传导、监督执纪、“两保两查”、约谈巡察等各项工作,不断拧紧从严治党“发条”。要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用好严格问责这个“牛鞭子”,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各个组织、覆盖到各个领域、延伸到全体党员。强化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完善责任清单和各项追责问责机制,使问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坚持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准确判断问题性质,把握好情形、尺度和节奏,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要综合运用通报、诫勉、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以强力问责倒逼管党治党责任落实,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言出纪随,抓住典型问题,正确运用问责方式,严格问责工作程序,既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在“问责一例、警醒一片”中持续发挥强有力的震慑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