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林区院组织开展“创建学习型科室、争当学习型干警”活动

14.04.2016  17:20

        为提高检察干警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法律职业素养,促进全院各项检察工作健康发展,今年以来,舟曲林区院强化学习教育,营造创先争优的氛围,认真开展“创建学习型科室、争当学习型干警”活动。此次活动是该院新一届领导班子在司法改革背景下全面提升检察人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增强检察干警的执法办案能力、创新能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队伍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为切实抓好“创建学习型科室、争当学习型干警”活动,该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精心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既确定了活动的目标要求以及政治理论、法律业务、科技文化、社会实践经验等五个方面的学习内容,又制定了明确具体、操作性强的主要措施,要求干警通过不断地学习来充实自身的业务技能,更新知识层次,完善知识结构,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有机结合起来。         
        活动中,该院注重学习实效。一是将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作为评先选优的参考条件,具体按照好、中、差三个等次,分别从学习形式、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效果等方面对干警全年的学习情况进行严格考评,考评结果与工作岗位责任制挂钩,对学习考评定为“”等次的将取消年终评选各类先进资格。二是严格学习纪律,要求每次集中学习干警都要进行考勤签到,非特殊情况不得缺席,无故缺席者将通报批评。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干警的学习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一般干警的学习笔记由各科室负责人进行检查,各科室负责人的学习笔记由分管领导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登记,对每次的学习检查情况都要全院通报,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激发干警的学习自觉性和积极性。
        目前,该活动已经过宣传动员,进入全面实施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