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院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

20.07.2016  19:31


      7月15日,酒泉市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传达了酒泉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回顾了我们党95年来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懈奋斗走过的光辉历程和作出的伟大历史贡献,深刻阐明了近代以来我国社会发展的规律性认识,深刻阐明了我们党的执政理念和执政方略,深刻阐明了我们党对重大国内外问题的原则立场,以“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主题,明确提出了面向未来、面对挑战,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强自身建设的要求,科学展望了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光明前景,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宣言书,是向全党发出的动员令、号召书,是指引我们党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纲领性文件。省委王三运书记、市委马光明书记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都提出具体要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和广大干警都要积极行动,深入学习,领会精髓,把握要义,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的各项部署要求上来。尤其要紧紧围绕总书记提出的八个“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具体要求,认真研究在检察工作中贯彻落实的有效措施,努力开创全市检察工作新局面。
      对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蒋昱程检察长提出四点要求:一要认真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要求,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把稳思想之舵,把学习“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同学习党的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定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检察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二要认真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要求,切实做到履职尽责,深刻认识检察机关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融入大局,精准服务大局,有力保障大局。特别是要加大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行为的监督力度,切实维护好司法公正。三要认真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要求,不断加强队伍建设。要坚持不懈抓好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坚持重点业务与重点对象、知识更新与业务实训相结合,不断强化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努力提升检察队伍法律监督能力和综合素质;要认真贯彻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高线、知底线,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不断促进纪律作风好转,队伍素质提高。四要认真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要求,扎实做好当前工作。始终保持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切实加大对市院党组决策部署的落实力度,努力解决工作中不严不实和司法不规范等问题。要紧紧围绕中心,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服务保障敦煌文博会召开;要按照省院党组部署,全力抓好“三项重点工作”,争创专项工作新亮点,确保各项工作齐头并进,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