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学院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19.09.2016  20:08


党员干部认真学习  

9月18日上午,生命学院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甘肃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试行)》两部法规。会议还传达学习了刘云山同志在部分省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座谈会上的讲话。学院党委裴毓良书记主持专题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学习。
        会上,裴毓良传达了学校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精神,全文引读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甘肃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试行)》的内容。他讲到,《问责条例》细化延伸了党章要求,提炼整合了多部党内法规问责规定,是一部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党中央在新的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制度创新。他结合案例解读问责条例的相关内容。

大家讨论中一致认为,中央颁布《问责条例》,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比追究”重要讲话精神,向全党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广大党员要领会精神实质,更加严于律己,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在本职工作中多做贡献。

裴毓良书记强调,学习《问责条例》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各党支部要更加发挥主体作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使全体党员了解条例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要按照条例对照检查,整改落实,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