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小微企业所得税受惠面达100%

03.05.2017  11:22

  今年一季度,全省地税系统落实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户数4339户,实际受惠面达100%,共计减免企业所得税1453.72万元。
  从2015年开始,国家为方便纳税人,将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微企业改为符合政策的自行减免,并要求税务机关要公平、规范执法,不断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按照这一要求,省地税局所得税处在今年的工作要求中,明确各级税务机关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跟踪问效,密切关注各单位“受惠面”变动情况,了解纳税人的诉求和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研究改进工作措施,满足纳税人的合理需求,认真倾听纳税人的呼声,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让纳税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体现。在全省各个办税服务厅的纳税人学堂中,设立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服务区,与每户小微企业面对面对接。对网报小微企业进行电话沟通、上门宣传提示服务,使纳税人对优惠政策应知尽知,为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奠定了基础。同时,通过“金三系统”提取小型微利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数据,通过微信群及时下发给各基层单位,督促各管理单位针对应享受未享受优惠的纳税人,进行纳税提醒、专人辅导,保证了我省一季度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面达到了100%。

(通讯员 李红霞 景志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