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院认真学习孟建柱书记批示和曹建明检察长的讲话精神

24.03.2015  17:53

        为加强检察队伍作风建设,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确保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健康深入推进,3月20日上午,酒泉市院召开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孟建柱书记重要批示和曹建明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着力破除司法“顽疾”,努力实现优质高效司法。
        该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牛贵清主持中心组学习会议,他表示,将以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查找整治司法作风简单粗暴、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不严格、滥用强制措施等八个方面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化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执法公信力。
        牛贵清同志还就如何全面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全院干警要统一思想,端正态度,充分认识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要认真学习孟建柱书记的重要批示、曹建明检察长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院路志强检察长的讲话及相关法律法规、检察业务工作规程、检察纪律规定,突出加强对全体检察人员特别是公诉、侦监、反贪、反渎、民行、控申、监所、驻狱等办案部门干警的党性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和廉洁从检教育,引导干警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规范司法行为提出的新要求,深刻认识人民群众对规范司法行为的新期待,切实增强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直面问题,切实增强投身专项整治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做到广泛发动、全员参与。二是突出重点,明确任务,扎扎实实完成好专项整治工作各阶段任务。要以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为重要契机,紧密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下大力气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切实强化对检察权规范运行的监督和对检察人员行为的监督,健全长效机制,以规范的司法行为和清新严谨的检风检纪,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把从严治检、司法公正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三是要注意“两个结合”,统筹推进工作。全体干警要坚决贯彻落实孟建柱书记重要批示和曹建明检察长及省院路志强检察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重点整治司法不规范的“顽症”,不断提高规范司法的能力水平,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规范正确运行。同时要把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相结合,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重大工作部署相结合,与解决实际问题、改进作风、健全制度相结合,切实加强执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两级院要建立专项整治信息专报制度, 及时向上级院报送简报动态信息。
        会上还学习了《中共甘肃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并进行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