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99岁老人卧病在床靠孙媳照顾 孝顺孙媳被赞孝亲敬老
王三运同志
人民网北京12月5日电 近期,有网友给甘肃省委书记王三运留言,称在四房吴乡有位近百岁的老人因病卧床不起,孙媳妇不顾自身病痛,像照顾婴儿一样地照顾老人,希望相关单位能帮帮这家人。对此,会宁县委办公室昨日回应表示,留言中所提到的老人现年99岁,由于年迈,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其孙媳妇患有类风湿性关节炎,属于常见慢性病。孙媳妇勤苦能干,孝敬老人,相夫教子,任劳任怨,群众口碑极好,是乡亲们公认的好媳妇。会宁县四房吴乡党委、政府决定对其孝亲敬老的事迹进行大力宣扬。
会宁县委办公室介绍说,老人享受每年700元的高龄老人补贴和794元的养老保险。由于家中两人为公职人员,根据政策该家庭不属于低保政策保障范围。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四房吴乡四房吴村刘尧社一家老人现已一百岁了,由于一场重感冒使得老人卧床不起,成了半身瘫痪,吃喝拉撒都在床上,幸运的是她有一个孝顺的孙媳妇,一把屎一把尿像是照顾襁褓中的婴儿一样细心的照顾着她,殊不知在这看似幸福的一幕幕中夹杂着多少辛酸,孙媳看着身体蛮好,蛮健康的,但实际上她常年却被病魔折磨着,她患有风湿性关节病,轻则还可以干活照看老人,重则连自己都需要人照顾,每天只能以吃药来稳定病情,减少疼痛,由于本身家庭贫困,再加上老人卧床不起,生活苦不甚堪,在这里,恳请王书记帮帮这家人,让他们度过难关,使孙媳能够及时的治病,健健康康的照顾老人。最后,祝王书记一切顺心,身体健康!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 您好!您给省委王书记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留言中所提到的百岁老人为张某某,生于1915年10月,现年99岁,由于年迈,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现和82岁的儿子均居住在其孙子陈某某家,陈某某弟兄三人,三弟为会师镇政府干部。三弟有四个子女,长女在土门岘乡中心小学任教,儿子在中铁十二局上班,家庭经济状况属全乡中上等。其孙媳妇患有类风湿性关节炎,属于常见慢性病。孙媳妇勤苦能干,孝敬老人,相夫教子,任劳任怨,群众口碑极好,是乡亲们公认的好媳妇。会宁县四房吴乡党委、政府决定对其孝亲敬老的事迹进行大力宣扬。 根据相关政策,张某某享受每年700元的高龄老人补贴和794元的养老保险。由于家中两人为公职人员,根据政策该家庭不属于低保政策保障范围。 希望网友能够理解,并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中共会宁县委办公室 2014年11月10日
【网民留言】
我是靖远县村民!结婚之后就和父母分家了!因为经济困难!虽然分家了!但还和父母在一起住!今年弟弟嚷着要结婚,让我搬出去!没有钱购买新的宅基地!又不能占用国家基本农田!于是和弟弟商量,在父母住的房子旁边盖了一院!我去村上和乡上都审请了危房改造!可到现在怎么没有我了!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 您好!您给省委王书记留言已收悉。靖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网友所反映问题系三滩乡新田村四社村民张明涛提出。张明涛于2014年在自家原有宅基地新建了陪房,经靖远县住建部门现场审查,不符合危改建房标准,没有享受到危改补助政策。住建部门当场向张明涛本人作出说明。鉴于张明涛家庭比较困难,乡村两级积极与其接触协调,做好解释说明工作,通过其他途径,拟从经济上给予一定补助。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中共靖远县委办公室 2014年11月14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 靖远县石门黄土坡电灌工程所使用的农电线路,即石变112线路属靖远供电公司管,可供电公司只管收取电费,对线路的安全维护从来不管不闻,线路至今已运行40余年,现在已严重失去安全运行标准,可称之为“电老虎”。 线路虽为石门黄电工程专属运行,可毕竟是用电单位,高昂的电费已经使工程陷于困境,更无力对线路进行安全维护,只能维护其正常运行以保证正常的农业灌溉。自2013年供电公司执行“功率因数电费标准”,2014年1月至10月电费已经比往年同期高出10多万元(无功力率电费),对黄电工程那就是雪上加霜。 今年年初黄电工程就向领导反应了情况,县领导说等“大泵改建”逐步完善,得到的答复也确实让黄电工程感到欣慰,终于盼到年底了,“大泵改建”也没着落,线路也没得到安全维护和改善,反而多出10多万元(无功力率电费)。没有上级领导的支持,就黄电工程目前状况已经陷入了绝境,现在正是冬灌时节,而黄电工程因欠电费,供电公司已采取了停电措施。 冬灌将如何进行,黄电工程工作人员每月600元的工资将何时能拿到手呢。 恳请领导能深入了解,给予实际救助,解决实际困难,不要再以“大泵改建”推诿,让其能继续为老辈姓服务。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 您好!您给省委王书记留言已收悉。靖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石门乡对网友反映问题进行调查了解。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留言中反映靖远县石门黄土坡电灌工程所使用的农电线路,即石变112线路属靖远供电公司管,可供电公司只管收取电费,对线路的安全维护从来不管不问的问题。经调查了解,黄电工程用电线路属石变112线路,由于历史遗留原因,该线路供电产权至今仍为黄土坡电灌工程所有,并未并入公用变电站管理,所以石门供电所依据《供用电营运规则》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属于用户专用性质,但不在公用变电站内的供电设施,由用户运行维护管理。如用户运行维护管理确有困难,可与供电企业协商,就委托供电企业代为运行维护管理有关事项签订协议”。因该线路产权属于黄电工程资产,也没有与靖远县供电公司签订委托维护协议,所以石门供电所对该线路没有维护的义务。下一步,乡政府将协调黄电工程和石门供电所达成维护管理协议,对石变112线路进行及时维护,确保线路运行安全。 二、留言中反映的线路至今已运行40余年,现在已严重失去安全运行标准,可称之为“电老虎”,线路虽为石门黄电工程专属运行,可毕竟是用电单位,高昂的电费已经使工程陷于困境,更无力对线路进行安全维护,只能维护其正常运行以保证正常的农业灌溉的问题。经了解:黄土坡电灌工程始建于1974年,输电线路杆大部分是土法自制的水泥方杆,因运行年久导致线杆裂缝,钢筋外漏,加上导线没有钢芯、线路跨距大(均在100米以上),受地方气候关系影响,现在磨损严重,经常发生断电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乡政府也曾多方筹措资金来改变这种用电现象,但终因资金有限,无法彻底解决黄电工程的用电问题。2013年靖远县供电公司也将该情况以正式文件上报给国网白银供电公司申请农网改造资金对该线路进行改造,但至今没有答复。 三、关于反映的电费高昂及自2013年供电公司执行“功率因数电费标准”,2014年1月至10月电费已经比往年同期高出10多万元(无功力率电费),对黄电工程那就是雪上加霜的问题。经调查了解,供电公司对黄土坡电灌工程执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是统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价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3〕6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电价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51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的。黄土坡电灌工程总容量为2020千伏安,功率因数执行0.85,符合国家电价执行政策(国家规定:功率因数标准0.85。适用于100千伏安及以上的其他工业、非工业和商业用户,100千伏安及以上,不足3200千伏安的电力排灌站)。2013年黄土坡电灌工程用电量合计368.3520万度,电费合计35.5888万元,2014年截止11月用电量合计317.8230万度,电费合计33.4640万元,其中无功力率调整电费为1.8025万元,电费同比下降2.1248万元。其反映的2014年1-10月电费同比增加10万元的情况不属实。 四、留言中反映的今年年初黄电工程就向领导反应了情况,县领导说等“大泵改建”逐步完善,得到的答复也确实让黄电工程感到欣慰,终于盼到年底了,“大泵改建”也没着落,线路也没得到安全维护和改善的问题。具体情况是:黄电工程建成年代久远,各种设施老化,已影响正常灌溉,为了彻底解决该工程的运行问题,乡党委、政府通过各种渠道已向上级反映了此问题,并且已将石门乡黄土坡提灌工程列入靖远县中堡大型泵站改造项目序列中,但要逐步解决。 五、关于反映现在正是冬灌时节,而黄电工程因欠电费,供电公司已采取了停电措施的问题。经调查了解:2014年8月份至今黄电工程拖欠电费达15.4517万元,在多次催交无果的情况下石门供电所依据《供用电营业规则》第四章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拖欠电费经通知催交仍不交者,须经批准方可中止供电。石门供电所于2014年10月9日下发催费停电通知书,但是黄电工程未在催费停电通知书上签字,10月16日石门供电所请示该所主管领导同意批准后,于2014年10月16日17:00点(停水期间)对黄电工程采取了停电措施,但至今黄电工程仍欠电费39997.62元。乡党委、政府考虑到马上到冬灌时期,已督促黄电工程负责人抓紧收取水费,补交拖欠电费,经与供电公司协调后,现已取消了停电措施,保证在冬灌时节供电正常。 六、对于反映的冬灌将如何进行及黄电工程工作人员每月600元的工资将何时能拿到手的问题。石门乡党委、政府已委派专人和黄电工程负责人进行协调沟通,处理在冬灌时节发生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冬灌正常有序。黄电工程是石门、小口两个村的民办工程,实行自负盈亏,工作人员全部是亦工亦农人员,实行聘用制,但限于特定的经济技术条件,工程前期工作深度不够,建设标准低,从而导致工程质量存在先天不足的隐患,经多年运行,大部分建筑物年久失修,破损严重,致使工程效益衰减,工作人员工资发放不到位,有拖欠现象。对于该问题,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为确保工程能正常运行,提高工作人员的待遇和补贴,将通过各种方式增加工程效益,逐步解决工资问题。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中共靖远县委办公室 2014年11月19日
【网民留言】
王书记:我住在靖远县原劳动力市场综合楼,该楼原是我们自己烧锅炉供热,供暖效果不错,自从接入县集中供热后,由于我们处于集中供热末端,压力不足,造成供热温度不达标,5楼和6楼的普遍不行,尤其我们6楼更是不行,前几年我家还热俩,三组暖气片,室内温度最冷时客厅只有11-12度,找供热公司反映,就是推诿不管,(我的暖气费每年足额交清),今年家里所有的暖气片都不热,冻的孩子老是感冒,眼看天气越来越冷,供热公司还不给说法,让我这个工作在基层的人感到无力,我的合法权益都得不到保障。特在次向书记求助。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 您好!您给省委王书记留言已收悉。靖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原劳动力市场综合楼属万家兴公司集中供热末端,部分地方存在供热压力不足现象,县房管局已派供热监管人员进行调查。目前,万家兴供热技术人员正在对劳动力市场综合楼管道检修,发现问题将及时进行处理。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中共靖远县委办公室 2014年11月18日
【网民留言】
您好!我是河靖村村民!因我村面包车票价过高使村民坐不起而且超时超员给村民带来了不安全的隐患,不按时间发车,给村民带来过多的不便,使村民有急事办不了,有家不能归,村民还不敢说!一旦说了就会和村民闹纠纷,使村民有问题没有地方反应,在这里只能向领导反应,请求领导尽快调查,帮助村民解决实际困难及问题.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 您好!您给省委王书记留言已收悉。靖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靖远至河靖票价原来核定是2元,由于现在营运车辆维修、保险等各项费用增长,经营者的效益降低,便不按照核定的票价执行,私自涨价。由于河靖村中学撤并至县城,周末学生放假又集中,客观上造成超员现象发生。有时部分经营者因家中农忙或平时客源较少时便擅自停运,营运车辆减少,使学生放假时因运力减少出现超员现象。为此,靖远县运管所将联合交警部门加大对此条线路的稽查力度,防止学生放假等客流高峰时车辆超员现象发生,并监督经营者按原票价执行。同时,靖远县运管所也正在规划研究开通河靖、营防线公交,方便当地群众出行。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中共靖远县委办公室 2014年11月19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 靖远县给排水公司许多年前为靖远市民用户的用水计量使用的是机械水表,每月到用户家里抄数收费或者估抄收费。机械表计的费用由用户出资安装(当时,安装的表是和接水的开口费用一起收取的,水表多少钱,我忘记了,但确实是我们用户自己掏钱安装的。)后来,给排水公司又要求用户每户交500元,将机械水表更换成了智能卡式水表计量。这还没过几年,现在又强行要求用户再次出360元将智能表更换回老式的机械表。用户不换表不给供水。因为,现在使用的智能表卡之前用户预缴的费用使用完后,水就会自动停送。用户再到给排水公司给水卡充费时,将会被告知:智能表不再使用了,请交360元安装机械水表后,再供水。和一位该公司的工作人员询问原因,她说智能表不如机械表,我们挣不到钱。请问,靖远县给排水公司让用户反复出资换表的做法合理合法吗?请调查,回复。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 您好!您给省委王书记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JJG162-2009《冷水水表检定规程》7.5.1检定周期,国家《计量法》及《计量法实施细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230号文,标称DN25以下的水表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6年。按照国家标准的明确规定:居民家用水表,必须6年更换一次。因为长期不换水表,内部零件经过磨损后,会导致水表计量特性发生变化,难以确保其准确性,也会出现水表走得快的问题。尤其智能水表到期后一旦没电或弱电,就无法或不按规律关阀,购水环节和用水环节并未同步进行,导致水表透支用水,给用水户和供水管理造成不便。网友反映花五百元安装的智能水表不能用是该表已达到使用年限,考虑到多种因素,靖远县给排水公司将到期的智能表更换为普通水表。更换DN15普通水表收费为140元,更换DN20普通水表收费为160元。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中共靖远县委办公室 2014年11月19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你好,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河畔镇河畔七社建敬老院是件好事,但就在建期间由于处理地基打井桩,把周围百姓(八户人家 )的房子震开了裂缝,井桩离百姓的住房有一米多,大家都知道,百姓盖一座房子是有多么的不容易,就这样在不经意间给破毁了,百姓心里的疼只有自己才知道,去找领导他们说让我们去法院打官司,我们一贫民百姓谁知道去哪打官司,无奈中我们就请了会宁县记者杨华采访了我们这件事,他将详细情况和照片发到了网上,希望有领导处理,但到如今是杳无音讯。我们实在是没办法了,于是借这个平台恳请王书记你帮帮我们,希望尽快能处理我们这件事。(杨华日志乡村笔记(78)里有我们这件事的详细情况和照片)最后,祝王书记身体健康,事事顺心!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 您好!您给省委王书记留言已收悉。会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会宁县河畔中心敬老院现有砖混结构平房1200多平方米,于2012年正式投入使用,主要职能是解决会宁县中北部14个乡镇农村五保老人的集中供养问题。为进一步改善会宁县河畔中心敬老院生活条件,会宁县河畔中心敬老院在2014年春节后,计划新建1栋3层框架结构的综合楼,建筑面积1294平方米。省民政厅、财政厅在建设资金上给予了大力支持,会宁县政府将原河畔镇幼儿园的土地无偿划拨给河畔中心敬老院作为建设用地。2014年9月,经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后开始动工建设,原计划2014年11月主体工程封顶。根据当地地质条件,该工程原设计的地基为载体桩,桩的深度为17米,主要优点是造价低,施工进度快,承重性能好。为了防止和周边群众发生矛盾,敬老院在施工前采取了必要的防范措施。一是与施工单位商量不在夜间施工,防止噪音影响周边群众的正常休息;二是对西侧隔壁王武魁家房屋原有的裂缝照了像,作为一旦发生争议时解决问题的凭据;三是在距离施工现场最近(约20米)的会宁县河畔中心敬老院平房原有的裂缝上标注了裂缝的长度和宽度,以此监测打桩时产生的震动对周边建筑物的影响。 在桩打到三分之一的时候,因周边群众阻挡,会宁县河畔中心敬老院立即停止用机械打桩施工,并及时将这一情况向河畔镇政府和河畔村委会做了汇报,恳请河畔镇政府和村委会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不要阻挡河畔中心敬老院施工。在做工作没有效果的情况下,经和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商量,会宁县河畔中心敬老院对设计做了变更,将剩下三分之二的载体桩改为由人工施工的井桩,井桩的深度约为34米,因此造成会宁县河畔中心敬老院建筑费用增加,工期延长。 设计和施工方式变更后,周边部分群众仍然多次对工程施工进行阻挡,理由是会宁县河畔中心敬老院在用机械打桩时,因震动致使他们的房屋产生了裂缝,要求对其赔偿。河畔中心敬老院对阻挡施工和要求赔偿的群众进行了耐心的解释和说服。首先,据设计和施工单位讲,在黄土地区,用打桩机打载体桩是常用的施工方式,从理论上讲,不会对周边建筑造成破坏。从实践上看,在会宁县河畔中心敬老院平房上标注的原有裂缝的长度和宽度都没有变化,并且距离施工现场仅仅二、三米的王武魁家的旧院墙也没有产生新的裂缝。其次,近年来发生的汶川地震,岷县、漳县地震都波及到了会宁县,震感强烈,再加上建筑质量等方面的影响,很多旧房都有裂缝,河畔中心敬老院的房子裂缝也很多。用肉眼看,周边房屋上较大一些的裂缝明显都是旧裂缝。希望网友能够理解,并带头做好对周边群众的思想劝解工作,确保惠民实事能够办实办好。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中共会宁县委办公室 2014年11月10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位于大型气象站新开发的棚户区改造小区至今没供暖,老百姓冻得无法生活,领导们给帮助协调一下好吗?老百姓一辈子不易,更何况该片小区建筑质量确实……,领导明察。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 您好!您给省委王书记留言已收悉。白银市住建局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大型气象站新开发的棚户区改造小区11月8日起已正常供热。对于网友反映的房屋质量存在的问题,因您没有留下具体的住址和联系方式,我们无法与您了解具体情况。希望您能够理解。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白银市住建局 201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