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杨禁药事件:为了拿冠军,就牺牲公众知情权?

26.11.2014  12:25

  相关部门以及孙杨团队遮遮掩掩6个月,处罚只有3个月,所有的迹象都在表明,此事从处罚到公布,都有特权在作祟。而这个特权,是属于一个体育冠军的惯有特权。

  作者:王传涛

  11月24日消息,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在官方网站上宣布,游泳奥运冠军孙杨在今年5月的一次尿检中被查出使用了违禁物质曲美他嗪,被处以了3个月禁赛。这一消息不仅引发国内媒体震动,多家世界知名媒体也迅速跟进报道。原定于11月25日上午10点游泳中心举行的孙杨兴奋剂检测阳性事件通报会突然取消,在现场苦等了一早上的各路记者被工作人员以“领导在开会”的原因搪塞,只给记者们发了两页纸的文件。(11月25日东方网)

  又是孙杨!虽然在24日,孙杨通过自媒体发布了一封思维看似缜密的致歉信,但是,“误食”与“要深刻反思”在逻辑上并不能说通,既然是误食,又何以反思?反思什么呢?……当然了,对于兴奋剂一事,现在公众的矛头显然不只是放在了孙杨身上,而是放在了相关管理部门方面。

  “万爽力”和“盐酸曲美他嗪片”两个专业术语的使用,让调查可谓看起来“细致入微”。孙杨的及时致歉,也似乎早有准备,似乎有了草稿,只是在24日“一键发送”了。这些所有的工作,都早有准备,在公布之前就考虑好了如何收场。然而,一些问题永远绕不开:从5月中旬被查出使用了违禁药物,到现在被相关部门公布真相,已经过去了整整半年,在这半年时间里,孙杨参加了一项重要赛事——韩国亚运会,并且,拿了他应该拿的金牌,那么,为什么半年之后才发布?为什么处罚仅仅有三个月?是不是为了保证他能够参加亚运会?

  6个多月以来,公众的知情权去哪了?孙杨是公众人物,是当下我国最具有偶像气质的体育明星,他的丑闻,从来不应该被当成机密。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作为一个公共职能部门,没有理由把他的丑闻掩盖起来。此外,在身份上,我国运动员与许多国家地区市场化的运动员还有很大的差别,孙杨的许多训练费用、参赛费用,都来自于公共财政,他具有公职的身份,由此,其丑闻也更不应该遮遮掩掩。

  相关部门以及孙杨团队遮遮掩掩6个月,处罚只有3个月,所有的迹象都在表明,此事从处罚到公布,都有“特权”在作祟。而这个“特权”,是属于一个体育冠军的惯有特权。这样的特权,也有其功利目的所在——该拿冠军时一定不要禁赛,该禁赛的时候,一定不能影响夺冠。于是乎,公众的知情权走向了左,而孙杨在亚运会上夺冠走向了右。

  冠军重要,还是诚信重要?金牌重要,还是公众的知情权重要?这些问题在权力追逐国家荣誉并左右金牌的逻辑之下,有了很明确的答案。只是,冠军最重要,比一个体育部门的诚信和公信力更重要,也比全体国人乃至于全世界体育从业人员的知情权重要,这样的逻辑并不符合现代政治观念,尤其是不符合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精神,更与发展全民体育、放弃金牌功利观的发展趋势有所违背。

  http://opinion.china.com.cn/opinion_8_1156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