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产局优化存量房按揭业务程序 消除购房人资金风险

05.01.2016  19:26

  为了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存量房交易行为,维护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交易资金安全,依据《兰州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规定》、《兰州市存量房网签和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试行)》内容要求,市房产局于2015年10月14日起,全面开展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针对存量房转移中“二手房按揭”业务所占比例较大的现象,启动了“存量房转移登记与一般抵押权登记合并办理”业务类型,即买卖双方不再采用先过户再抵押的方式办理两笔登记业务,只需与贷款银行同时到登记窗口办理一笔业务,就可以完成转移过房与抵押登记。一方面可以降低因转移登记与抵押登记分开办理形成时间差后的交易风险,另一方面可以消除购房人为了及时给付房款而高额筹款的资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