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条例或明年二季度实施

02.12.2014  04:12

    据新华社电酝酿21年的存款保险制度千呼万唤始出来。11月3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显示,投保机构向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交纳保费,形成存款保险基金。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征求意见稿并未明确该条例具体施行的时间,而据记者了解,存款保险制度最快将从明年二季度开始正式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也并未明确市场所关注的具体的存款保险费率。意见稿只显示,“存款保险费率由基准费率和风险差别费率构成。”据前期参与过存款保险条例讨论的监管层人士对记者透露,费率可能会根据银行的注册资本、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指标等分级制定标准,划分五或六个等级。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所长助理杨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去,政府对银行业的存款一直存在隐性信用保障,而存款保险制度就是从对存款的全额保险转为部分保险,存款人在心理上可能会觉得存款的保障程度降低了,短期内,经营状况较差、资产质量不好的银行,可能遭遇存款流失,即公众将存款从中小银行转移至大银行。但长远来看该制度有利于公众存款利益保障的制度化、明确化。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随着利率市场化加快推进和民营银行的扩围,银行间竞争更加激烈,潜在的经营风险也在上升。存款保险制度作为利率市场化重要制度基础,它的建立有利于宏观金融稳定,也有助于利率市场化后商业银行的稳健经营和有序竞争。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指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来说,由于保险费率等具体细则未出,尚无法详细测算对银行的影响。不过,从国际经验来看,保险费率可能大体在0.015%-0.02%之间,因上交保险费而造成的银行利润减少比较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