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 郭田勇:保障存款人的利益

01.12.2014  02:36

  中国兰州网11月30日消息 为了建立和规范存款保险制度,依法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今日,由央行起草的《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正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中国经济网记者就意见稿内容,采访了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

  所谓存款保险,是指存款银行交纳保费形成存款保险基金,当个别存款银行经营出现问题时,使用存款保险基金依照规定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

  中国经济网记者注意到,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中的第五条指出,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郭田勇对此表示,存款保险制度会保障绝大多数公众存款人的利益,为何会把最高偿付限额设置为50万元,那是因为存款保险制度的设计方对现在各家商业银行的存款情况经过充分的调研,50万元是可以覆盖绝大多数公众存款人的。

  那么,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又怎么办呢?郭田勇表示,这需要依法从清算财产中受偿。

  此外,中国经济网记者获悉,对50万元的最高偿付限额,央行表示是根据2013年底的存款情况进行了测算,可以覆盖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即使个别小存款银行发生了被接管、被撤销或者破产的情况,一般也是先动用存款保险基金,支持其他合格的金融机构对出现问题的存款银行进行“接盘”,收购或者承担其业务、资产、负债。这样存款人的存款将转移到其他银行,继续得到全面保障。确实无法由其他银行收购、承接的,按照最高偿付限额直接偿付被保险存款。

  郭田勇告诉中国经济网记者,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能够更好地保护存款人权益,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是在“未雨绸缪”。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就要形成一套制度性的保障。接下来要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建立更多的民营银行。银行的竞争会越来越激烈,未来不排除有个别金融机构会出问题。

  “如果没有存款保险,公众的利益会受到损害,如果出现恐慌情绪出现挤兑就会使得金融风险扩散和传染,给国家金融稳定带来威胁。”郭田勇说。

  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将对银行产生哪些影响?郭田勇表示,对银行的盈利能力会有影响,但是影响较小。因为,存款保险制度建立后,只是小比例地向银行收取保费,费率水平较低,对银行的财务影响很小。

  既然是银行来缴纳保费,那么银行会否把保费转嫁给储户?郭田勇对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存款利率是由央行定的,所以不会存在保费转嫁给储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