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幼禁离”是个好主意吗?

03.03.2015  03:02

    全国两会前夕,记者获悉,民革将提交提案“有10周岁以下子女的当事人,不适用协议离婚;有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协议离婚前须让子女表达其真实的意愿。”提案建议修改完善婚姻登记程序,审慎办理离婚登记,设置离婚熟虑期。

    近些年来,我国离婚率大增。对于婚姻和成人来说,这未必是坏事,至少它说明了我们法律的执行上,有了很大的进步,人们的婚姻自由、自主等权益得到了最大化的尊重。但对于孩子来说,离婚是绝对的、无法避免的伤害,高离婚率必然导致对孩子的高伤害率。但避免这种对孩子的伤害,还得从引导人们慎重结婚、珍惜家庭、爱护子女、审慎离婚等方面努力,简单地以法律要求“子幼禁离”,难免粗暴,难免与法律与社会的进步、文明要求等背道而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