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治”代替不了法治,不信请看21世纪网收“保护费”

12.09.2014  17:13

   作者:范子军

  9月3日,上海警方发布称,根据一些企业和个人举报,侦破一起以舆论监督为幌子,通过有偿新闻非法获取巨额利益的特大新闻敲诈案件,涉案的21世纪网等8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9月11日京华时报)。

  个别新闻单位、记者借舆论监督之名敲诈勒索的现象虽然不多,但也并非稀罕事儿,像21世纪网做得如此“专业”,短期内收受百余家企业“保护费”,涉嫌非法牟利金额高达数亿之巨,还真叫人瞠目结舌,不能不叹服,一个小小网站哪来这么大的能耐?

  “广告费”名义掩饰下的“保护费”也好,直接花钱买通的“有偿沉默”也罢,抑或放大正面形象、掩饰负面问题的“技术处理”,等等,其实都是借助“媒治”影响力的一种寻租和自肥而已,实际上就是“媒治”得不到有效监督和约束催生的“负产品”。

  产品质量问题,经营诚信问题,内部管理问题,不管涉及到哪一个层面的负面信息,媒体一旦曝光对单位、企业的影响都非同小可,尤其是上市公司,一个负面信息更足以令庞大的资本瞬间蒸发,正是基于媒介的这种强大威力,诱发出两种应对表现,一是“防火防盗防记者”的抵制,由此引发的冲突时有所闻;二是宁愿花钱消灾,用变相的“保护费”换取“媒治”不作为,甚至充当舆论“保护伞”。

  曾几何时,每每有媒体曝光质量隐患、行业黑幕,我们往往都会对媒体舆论油然而生敬畏之感,批评监管执法部门的懒作为、不作为,甚至欢呼“媒治”时代的来临。的确,舆论监督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当然是公众所乐见的。但“媒治”终究代替不了法治,而且必须被约束在法治的框架内,才能成为释放和传递正能量的使者。

  从此前某权威媒体财经频道多人涉嫌违法被调查,到此次21世纪“保护费”黑幕曝光,无疑警示我们,加快推进依法治理体系,尽快告别人治、权治乃至媒治时代,让法治彰显出应有威力刻不容缓。所谓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倘若相关职能部门能够恪尽职守,依法履行好监管执法职责,假如相关企业能够做到依法、守信经营,21世纪网还会有这样的能耐么?

  “媒治”实为促进法治,法治同样不能容许“媒治”违法,只有建立起全面依法治理机制,才能让守法成为各个领域、行业的法治自觉,也才能有效遏制和杜绝媒治“负产品”的生产,铲除舆论监督“保护伞”、“黑社会”赖以滋生的土壤。(范子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