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纱照服务起纠纷 肃州工商成功维权
13.11.2014 12:29
本文来源: 工商局
近日,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工商局接到投诉称:消费者高某 2014年9月25日在酒泉市肃州区某婚纱影楼订购了一套婚纱照,商家在未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在消费者主婚照(1幅)、摆台(3个)、相册(2本)分别打上了商家LOGO.另外,相册质量(照片清晰度及排版)与协议鉴定时所展示相册有差异。消费者与商家交涉时,商家认为相册质量没有问题,拒绝重新制作。消费者随即拨打了投诉电话。
经执法人员调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但商家却认为这是多年来该行业形成的一种潜规则,现在所有摄影店婚纱照都是如此做法,商家拒绝调解。执法人员对其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耐心讲解了新《消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商家才认识到了错误,同意接受调解。
9月30日,执法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双方自愿达成了协议:商家同意为消费者对打上了商家LOGO的主婚照(1幅)、摆台(3个)、相册(2本)全部重新制作。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一起消费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本文来源: 工商局
13.11.2014 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