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女儿婚姻不幸泄愤 甘肃男子拔刀刺死亲家公和女婿

20.11.2014  11:45

    原标题:女儿婚姻不幸 与亲家结仇拔刀相向 男子刺死亲家公和女婿,又捅伤同村两“仇人”,被核准死刑并予以执行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为女儿婚姻不幸泄愤,身为父亲的董建儿将亲家公、女婿刺死;同时,还为挨过打的妻子报仇,身为丈夫的董建儿又持刀捅伤“仇家”夫妇。11月19日,记者获悉,省高院日前做出终审裁定,以董建儿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也已核准裁定并予以执行。

    天水中院一审查明,董建儿生于1956年,系天水市甘谷县人。2009年,董建儿的三女儿红红(化名)与牛某结婚,婚后生有一女,但夫妻关系不和,红红曾离家出走,董、牛两家就此产生矛盾。2011年,红红又离家出走,同年10月29日,牛某到甘谷县安远镇岳父董建儿家中询问妻子下落,与岳父发生争吵、厮打。其间,董建儿拿榔头、推耙对牛某追打。牛某逃出董家并打电话叫其父“过来帮忙”。董建儿听见女婿叫外援,立即准备好单刃匕首。牛父来到后,两亲家大打出手,董建儿连刺牛父数刀,牛父倒地身亡,牛某见状扑向董建儿时,也被其戳伤,跌倒在巷道内死亡。

    之后,董建儿将牛父的尸体拖离出自家巷道后,此时他完全失去理智,想到了一月前打了妻子的同村邻居前进(化名),于是拿着刀来到前进家里。与前进见面后,董建儿就刀捅前进腹部、头部,造成其重伤,前进妻子的肩部也被刺一刀。在疯狂的捅刺后,董建儿手上的刀终于被人夺下。回家后,董建儿拨打110报警。

    一审法院认为,董建儿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董、牛两家为儿女婚姻不和引发矛盾,案发时,牛家父子的言行虽有不当,但并非法律意义上的过错,董建儿在发生争执后,没有念及亲戚关系冷静处理,反而产生杀人恶念,在连续刺戳牛氏父子后,又向他人进行报复,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的严重后果。遂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决董建儿死刑,同时赔偿受害人家属6.5万余元。宣判后,受害人家属提起上诉,认为董建儿还应赔偿52万余元的死亡赔偿金。董建儿也认为“自己有防卫和自首情节,恳请法庭判处自己无期徒刑”。

    省高院审理后认为,死亡赔偿金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予以驳回。董建儿防卫情节与事实不符,虽有自首情节,但董建儿罪行及后果特别严重,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记者董子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