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会所内学生群殴老板涉案成第一被告

20.05.2016  04:05

    兰州晚报讯(记者许沛洁)5月19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某高校大学生白某、胡某、朝某、图某、陈某、乌某六人以及榆中县夏官营镇某娱乐会所老板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未当庭宣判。

    案情群殴引发一人死亡

    据公诉机关指控,白某等6人均为某大学学生,除白某、朝某二人出生于1993年外,其余四人均是“95后”。2015年11月22日3时许,白某、胡某、朝某、图某、陈某、乌某在榆中县夏官营镇经三路王某经营的娱乐会所饮酒期间,白某与桑某因琐事发生纠纷、打斗后,王某将桑某推倒在舞台下,胡某、图某、乌某、陈某等人遂围殴、踩踏桑某。后桑某被该会所服务人员扶起并躲进操作间,王某又进入操作间对桑某进行殴打并将桑某拉出操作间与白某、胡某、图某、乌某、陈某、朝某等人共同殴打桑某。在桑某离开该会所时,白某、胡某等人再次对桑某进行殴打。桑某经送医院救治无效于2015年11月29日死亡。经法医鉴定,桑某系钝性外力打击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白某、胡某、朝某、图某、陈某、乌某无视国法,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其行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辩老板叮嘱我们说不知道

    在昨天的法庭上,会所老板王某作为第一被告人受审。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王某当庭表示认罪,但称自己并没有在舞台上将桑某推倒,事发时是桑某自己后退结果掉下舞台,他出面制止众人不要围殴桑某。后来,是因为桑某打翻了他的果盘,他才在操作间出手打了桑某,而此时的桑某神志清楚,他让桑某留下学生证和身份证于次日前来处理会所损失一事,对方也当即掏出。而当桑某等人离开时,他还让服务员拨打120。

    白某等6人对于指控基本予以认可,白某称事发后桑某因伤势严重住院,而王某的会所没有监控,事发后王某告诉他们6人,如果警察询问此事,一律称不知道。白某等6人筹集一万余元前往医院看望桑某时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