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人大常委会原常委涉黑受审 横行如“土皇帝”(图)
制图/杨诚
新闻进行时
“黑老大”
刘义柏,在人前是省人大代表、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常委,暗地里,他却是当地赫赫有名的“黑老大”。
发迹史
以刘义柏为首的黄泥坳涉黑团伙,从萌芽到覆灭,历时十年。十年中,他们从最初的打打杀杀变成了“软暴力”。
罪与罚
11月14日,娄底市中院二审判决刘义柏有期徒刑23年,并处没收财产40万元、罚金60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469万余元。
在人前,他光环加身:曾是省人大代表、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常委、娄底新化县五里亭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主任,还住着价值千万的别墅。
暗地里,他恶行累累:是当地赫赫有名的黑老大。
他的手下曾围攻警察,围堵医院。他曾是只要说句“都散了吧”就能“了难”的人。
他叫刘义柏,他栽了。
记者陈昂
12月9日上午,省公安厅在娄底新化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娄底新化“5·12”涉黑案案情,宣布打掉了以刘义柏为首的一个黑恶势力团伙。
此前,娄底中院对刘义柏作出了二审判决,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23年,并处没收财产40万元、罚金60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469万余元。
发迹
“抢食者”
刘义柏,娄底新化上梅镇黄泥坳村人,生于1958年。复员后,他回到了老家,担任新化县燎原乡五里亭村党支部书记,并兼任新化县燎原建筑工程公司(下称:燎原公司)经理。
“刘接任燎原公司经理时,当时公司效益并不好。”办案民警告诉三湘都市报记者,燎原乡(现上梅镇)地处新化郊区,毗邻火车站,因城市发展需要,面临拆迁改造。当时,“刘义柏叫嚣:‘这里的项目只能燎原做!
1996年5月,金飞华以新化县三公司名义承包了新化电务段坪口综合楼工程,因未挂靠燎原公司,坏了“规矩”,刘义柏立马组织人员阻工,迫使其中途退出。
此后,新化县繁华地段的金穗宾馆拍卖。刘义柏利用其影响力,将价值800多万元的新化第一高楼以300万元的低价买入,改建成了新化县数一数二的医院—金穗医院。
几经操作,刘义柏控制了包括金穗医院、燎原公司等在内的5家企业,积累了雄厚的资本。
“义总”
为扩大影响,刘义柏还积极谋求“光环”。1997年起,他先后当选县、市、省级人大代表。
2005年10月,五里亭村与黄泥坳村合并成五里亭社区,刘义柏又担任了党支部书记兼社区主任。
同年,新化县公安局集中打击犯罪团伙,抓获20余人,其中包括刘义柏弟弟、刘景柏的儿子刘武。事后,刘义柏四处活动,以致刘武2007年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后,并未收监执行。
“刘武事件”为刘义柏在黄泥坳“江湖立威”,熟识刘的人开始称其“义满”、“义总”或“义哥”。
横行
围攻民警
2004年12月3日晚8时许,上梅镇黄泥坳学校抓获一名偷书贼,上梅派出所一副所长带领三名民警驾驶警车赶到现场。
警方正欲带离嫌疑人到派出所处理时,意外发生。家住小学对面的刘武声称“警察要放人”,煽动围观者围住警车,此后,还与随后到来的团伙成员打砸警车。
虽然增援民警随后赶到,但终因人数过少无果。无奈,警方找到刘义柏。刘赶到现场说了句“都散了吧”,所有人随即离开。
此时,民警已被困3个多小时,警车严重受损。
武力“了难”
2009年6月,刘义柏得知古台山金矿的城区股东与刘某等股东有矛盾,政府、法院多次处理未果,他主动提出替城区股东“搞服”刘某。
政府部门组织调处时,刘义柏派刘智斌、黄喜林带领刘利平等十余名手下现场站场,刘某闻风而躲。之后,刘义柏组织刘智斌、黄喜林等人一起开会,准备武力征服古台山。他对外扬言,“组织了500人,要放倒刘某,踏平古台山!”
听闻此事,刘某连夜逃至广西等地躲藏,最终被迫屈服。
打砸医院
2010年5月12日,黄泥坳村村民吴某在新化县人民医院剖腹产后病情突发,抢救无效死亡。死者丈夫刘某为院方多赔钱,请刘义柏手下的“头号马仔”刘利平等人出面,到医院停尸闹事。
办案民警说,新化县人民医院与刘义柏控制的金穗医院属竞争关系,且金穗医院前不久有病人非正常死亡致声誉一落千丈,刘义柏便打算“趁这机会搞一下”。
5月14日凌晨,新化县政法委决定组织百余名民警将尸体搬离病房。执法民警刚到二楼,就遭到大批马仔与死者亲属等人用砖头、木棒等物袭击,部分民警受伤。
事态紧急,上梅镇领导请求刘义柏前往平息。刘首先要求民警撤离,并保证不追究闹事者责任,才表态去做工作。
待公安民警撤离后,刘义柏说了一句“都走算了”。不到5分钟,在场一干人全部走净。
此次事件,县人民医院八病室被迫停业10天,损失18万余元。
事发
被判23年:“义总”栽了
2010年5月20日,新化警方对打砸医院事件立案侦查。省公安厅、娄底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对此案作出批示,要求严厉查处。8月30日,娄底市公安局异地用警,抽调50名民警组建“5·12”专案组。
同年9月,新化警方发现刘义柏系该黑恶势力团伙的头目,但他当时系省人大代表,身份特殊。
2011年8月14日,刘义柏在宾馆赌博时被捕。次日,新化县纪委常委会决定对刘义柏采取“两规”。
2013年6月9日,刘义柏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被一审宣判,仅判决书就长达542页。刘义柏被判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13项罪名,执行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财产40万元、罚金74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570.3万元。其余27名团伙成员均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判处3年到25年有期徒刑。全案共没收犯罪所得及收益730.8万元,罚金1112.4万余元。
一审判决后,刘义柏等涉黑人员不服判决上诉。
2014年11月14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二审,仍以涉黑等罪判决刘义柏有期徒刑23年,并处没收财产40万元、罚金60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46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