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委常委会议研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再谋实 行动再加快

22.05.2015  20:16

中国环境报记者安世远 通讯员夏连琪 景淑媛西宁报道 青海省委近日召开常委会议,审议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青海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年度工作要点》。青海省委书记骆惠宁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也为青海省与时俱进地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指导。要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中央《意见》的精神实质,紧密结合省情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青海是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省情特殊,责任特殊。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是青海面向未来的战略抉择。要把贯彻《意见》的过程作为认识再深化、工作再谋实、行动再加快的过程,以《意见》为纲领,以青海省《实施意见》为统领,以国家批准的《青海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为载体,以年度工作重点为抓手,着力在生态环境保护、循环经济发展、制度建设改革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生态地位重要、资源富集、经济欠发达、民族共融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实现青山常在、绿水常流、空气清新,让人民群众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走出一条资源能支撑、环境能容纳、生态受保护的科学发展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