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甘肃省委四条建议扶持农村饮水安全建设

22.01.2016  16:05

  中国兰州网1月22日消息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4年底,我省累计投入资金50多亿元,解决了670多万农村人口、40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由2005年的25.8%提高到80%以上。

  然而,供水成本高,实际水价达不到供水成本;水费收缴到位率偏低;水质检测工作缺乏经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还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仍然是困扰我省农村安全用水的现实问题,亟须得到有效解决。

  九三学社甘肃省委员会经过仔细调研,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提出了相应建议。

   差额财政给予水价补贴

  九三学社甘肃省委员会调研发现,农村饮水安全供水价格是在召开价格听证会的基础上,由物价部门监审核定后执行的。以张掖市为列,全市批复的平均水价为2.02元/m3(地表水1.0元/m3~1.5元/m3,地下水价格约在1.2元/m3~2.5元/m3),仅为成本水价3.96元/m3(地表水位1.4元/m3~2.1元/m3,地下水2.4~4.2元/m3)的51%。加之物价部门审批水价时参考了城市供水价格,水价中未计算管沟开挖、未考虑电价及原材料涨价等因素,供水管理单位支付的电费、材料费、药剂费、水质检测等费用没有来源,供水单位的供水成本无法得到补偿,造成供水成本高,实际水价达不到供水成本。

  另外,我省农村用水水费收缴到位率偏低主要是计量水表难以有效管理,按表收费和收费到户难以落实。普通水表计量精度低,使用寿命短,且无法解决群众用水过程中的一些不规范行为,造成计量不准,而高精度水表价格又比较昂贵,不能大面积推广应用。加上部分群众“吃水不花钱”思想根深蒂固,农村一些特困户、五保户等确实交不起水费。同时,农村自来水先用水后付费,有的农户能拖就拖,甚至恶意拖欠,导致水费收缴困难。

  由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一项公益性、服务性为主的工程,目前,农民经济收入有限,暂时难以负担成本水价。对此,九三学社甘肃省委员会建议,政府对实际成本水价和批复执行水价之间的差额给予财政补贴,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步入良性发展轨道,确保工程正常运行、长期发挥效益。同时,对农村五保户、特困户等弱势群体的水费给予政策性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