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接受王增岭辞去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30.09.2016  14:32

2016年9月2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9月29日决定:接受王增岭辞去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