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发展改革委党组“十个一工程”推动主体责任刚性落实

02.09.2015  03:30

  “听取了几位同志的汇报后,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还有三个方面不到位......对这些问题,我们要切实加以解决。”近期,省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周强听取各分管领导上半年落实主任责任、履行“一岗双责”专题汇报时,对各分管领导的汇报逐个过堂、作出点评。

  这样的过程性督查是依据今年省发展改革委党组确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十一个工程”所作出的刚性责任要求。“十一个工程”即委党组书记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每半年约谈一次班子成员、处长。委党组每两个月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半年检查考核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每半年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每季度听取一次分管处室、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并约谈分管处长、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半年在分管领域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每半年向委党组和党组书记汇报一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做好汇报、调研、约谈记录;机关各处室、下属单位把支部建在处室,负责人兼任支部(总支)书记,落实主体责任,各处室建立一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联络员和监督责任监督员。班子成员,各处室、部门、单位负责人每年开展一次“五述”评议,即“述职、述纪、述廉、述作风、述党建”。

  省发展改革委党风廉政建设“十个一”工程明确提出了委党组书记、委党组、班子成员、各处室、部门、单位负责人四个责任主体在全年各个时间段的10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形成了环环相扣、全面覆盖、严丝合缝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牢牢牵住了“牛鼻子”,使省发展改革委的主体责任条条板上钉钉、项项见到真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