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职责定准位 健全机制保安全 ——甘肃省修订出台《省安委会及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7.05.2016  20:07
厘清职责定准位 健全机制保安全
  ——甘肃省修订出台《省安委会及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日前,省安委会印发了新修订的《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以下简称《职责》)。省安委会自2015年9月启动修订工作,期间召开两次专题会议,三次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并根据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省安委会2016年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全省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协调推进会议精神,七易其稿,形成了新修订的《职责》。

    此次修订依据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结合全省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对2014年9月30日下发的《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及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甘安委发〔2014〕7号)进行了补充完善,进一步细化明确了省安委会及49家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省安委会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全省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措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其他省安委会成员单位依照各自职责抓好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

    《职责》的出台,进一步理顺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的关系,靠实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健全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为实现安全生产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