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
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建平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强调:“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就要坚信党的根基在人民、党的力量在人民,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把为人民造福事业推向前进。”这一思想,为肩负依法为民行权履职的地方人大常委会指明了方向,具有深刻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作为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这一重要思想,站稳人民立场,践行法定职权,坚持根本宗旨,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根本利益。
做到心中有党,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
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对各项事业的领导地位。党的领导是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作为市人大常委会,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忠于党的事业、忠于人民群众,与党同心同向、同心同行,要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认真领会同级党委各项决策意图,深入研究人大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及时将党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要紧扣同级党委确定的总体要求、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深入思考谋划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工作重点,自觉把工作重心放在中心工作上来。要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续抓好人大常委会及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全力支持监察体制改革。过去,我们是这样做的,取得了很好的成效。现在,我们必须继续坚持。
做到心中有民,坚定人民立场不含糊
市人大常委会的担当就要始终把人民当家作主刻在心中,要有“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的情怀,捍卫人民的主人翁地位,为人民行权履职。一是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定人民立场,始终以人民的利益为中心,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办人民之所需,干人民之所盼,把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的价值追求深深根植于思想和行动中。二是要和群众坐一条板凳,“有事多和群众商量”。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呼声诉求、重大关切,不断夯实全市工作的群众基础,使每一项决策都顺应民意、合乎民心。三是要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的不懈追求,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先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事项纳入人大工作议题,推动“一府两院”为民用权、为民谋利、为民解忧,推动民生事业持续进步,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做到心中有法,坚信法定职责不偏离
要增强宪法意识,强化宪法至上的理念,严格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坚决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一是强化立法权。要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不断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确保制定的每一部地方性法规都立得住、行得通,可执行、真管用。要坚持问题导向,紧扣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做好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立法工作,有效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努力实现良法善治。二是强化监督权。要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和“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保障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保障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推进法治兰州建设。要紧紧围绕推动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突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加大刚性监督力度,推动问题解决。三是强化重大事项决定权。要健全完善重大事项清单制度,不断完善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工作程序,加强与“一府两院”及有关工作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四是强化人事任免权。要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原则,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任免程序,严格任职资格审查,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不断提高人大选举任免干部的公信力。五是要大力推进普法工作。人大常委会将把法制教育与立法工作、监督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做到心中有责,坚守履职担当不懈怠
一是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要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健全“人大代表之家”运行机制,深化拓展双联“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经常性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检查和调研活动,为代表知情知政、依法履职搭建平台。要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汇集民智的桥梁纽带作用,为推动发展凝聚力量。二是发挥人大常委会的集体决策作用。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行使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职权,确保市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市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保证人民的共同意愿得到集中反映,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三是发挥人大机关的沟通协调、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等作用。围绕发挥参谋助手、综合沟通协调、督办落实、后勤保障等职能作用发挥,不断提高机关办文、办会、办事的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服务和保障人大常委会有效行使各项职权。
做到心中有戒,坚决守住底线不任性
一要敬畏人民。敬畏人民,才能保持本色,做到廉洁清正;敬畏人民,才能扑下身子,了解下情、民情、社情,工作决策时不是“目中无人”而是“心中有民”;敬畏人民,才能开门纳谏,请群众挑刺,把满足群众需求、解决群众问题、让群众满意作为努力方向。二要敬畏法纪。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必须带头遵纪守法,从程序和制度上规范权力、约束权力,在任何情况下坚持做到不越界、越轨。只有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就能时时处处知道什么是高压线,就能时时处处有原则、有底线,才能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在难题面前敢于开拓,在矛盾面前敢抓敢管,在风险面前敢担责任,不断创造出无愧于党、无愧于国家、无愧于人民的业绩。三要敬畏权力。牢记手中的权力姓“公”不姓“私”,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老百姓做事。要始终做到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谨慎用权不“任性”;要始终做到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要造福人民;公权姓公,一丝一毫都要服务人民;公事姓公,一点一滴都要奉献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