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妄议中央”严重违反民主集中制
中国兰州网11月3日消息 近日颁布的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何将“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列入政治纪律的负面清单?昨日,参与条例修订的中纪委法规室主任马森述做客中纪委官网时表示,此举针对有些人“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台上不说、台下乱说”。
此外,马森述还就党员干部可不可以炒股,可不可以加入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作出回应。
规定依据党章作出
“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是条例新增内容。条例规定: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条例颁布后,上述“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新规引发关注。
昨日,马森述解读称,“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新规是根据党章的规定作出的。他表示,“党章在总纲中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党的建设必须坚持的四项基本要求之一。这项原则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它要求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还必须实行正确的集中,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而有效的贯彻执行”。
中央党校党史部主任谢春涛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此前,党章等党内法规、文件虽然没有出现“妄议中央大政方针”这八个字,但“公开发表反对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言论、破坏党的统一”的行为,是所有党内法规和党内文件所禁止的行为。
“妄议中央”破坏党的集中统一
马森述表示,党中央在制定重大方针政策时,通过不同的渠道和方式,充分听取有关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建议,但有些人“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台上不说、台下乱说”,实际上不仅扰乱了人们的思想,有的还造成了严重后果,破坏了党的集中统一,妨碍了中央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也严重违反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谢春涛也对新京报记者说,“中国共产党历来强调民主集中制,强调批评和自我批评,强调要听取批评和建议,强调党内民主。对中央大政方针如果有不同看法,可以通过内部渠道提,这也是历来的做法,但是不能公开发表,造成不良影响,更不能妄议”。他强调,“妄议”两字的关键是“妄”,发表的是“妄言妄语”。
马森述还强调,“妄议中央大政方针”行为,“对于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