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如实报告个人事项者被组织处理

20.12.2017  20:24

  近日,省地税局党组约谈了全省地税系统未如实报告2017年度个人有关事项的14名处级干部。其中,7人受到批评教育、5人受到诫勉、2人被取消考察对象(后备干部人选)资格。
  省地税局党组强调,实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是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一项重要举措。领导干部要把向组织报告个人事项当作一次自我反思、自我净化、自我完善的过程,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新时代从严治党总要求,深入学习领会政策规定,严格按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两项法规要求,如实、准确申报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晒”出自己的“家底”,自觉接受组织的“检阅”,真正成为“经得起抽查、受得住核实”的干部。                               

(黄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