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提高边远山区税收征管效率
税收是国家公共财政最主要的收入形式和来源。保证税收收入是保证国家经济生活和社会文明发展的首要任务。新时期,国家税务总局提出“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治税思想,其中“效率”原则是指用尽可能少的人力,物力,财力消耗取得尽可能多的税收收入,并通过税收分配促使资源得到合理有效的配置。在税收征管活动中如何提高效率,也是税务工作者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在现实征管过程中,由于地理因素的原因,一些边远地区,特别是山区,征管难度大、成本高。主要体现在:
征收方面。由于交通落后,路途遥远,往往出现纳税人付出的交通费用远远高于其所缴纳的税费,“头比身大”的情况。这不仅有悖于税收“效率”原则,也不符合新时期“优化纳税服务”的理念。
管理方面。边远地区,由于管理半径大,基层管理人员难以做到像县镇周边一样的日常检查、宣传,所以也难以形成浓厚的依法纳税意识。有些规模很小的纳税人不在国家税收优惠减免的范围内,其产生的税收又不多,往往几百元或者几十元,以为钱少“事情不大”,所以常出现欠税甚至抗税的情况。这部分纳税人严重的违反了税收的“法治、公平”原则。对此,国家有相应的税收强制措施,但是现行的强制措施程序繁多,对于这种情况执行起来所耗费的财力、人力远大于其涉及的税金,难以实现“效率”原则。
涉税程序方面。国家税务总局提出“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新时期治税思想时,把“法治”摆在了首要位置,由此可见其重要性。为了明确税收管理者与纳税人的权力和义务,降低执法风险,政府部门制定了相应的涉税程序与涉税文书。但是目前的涉税程序与各类文书仍显繁多,这使得无论是纳税人还是管理者都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人力,效率难以提高。
对此,如何在“法治、公平、文明”的前提下,提高边远山区税收工作中的“效率”,是摆在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面前的一大现实课题。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笔者有以下几点建议:
开展多样化的申报征收方式。在“依法治税”的框架内,开展灵活多样化的申报征收方式,如电汇、邮寄、网络支付等,以降低纳税人纳税成本。
设立税务代理机构。税务机关由于建设基础设施和投入人力资源的成本问题,不可能在每个乡镇都设立税务分支机构,但是可以利用每个乡镇现有的固定的基础设施和人力资源设立税务代理机构,例如邮局、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分支机构。税务代理机构的设立既能提高边远地区纳税人办税的效率,也能方便边远地区税法的宣传。
简化涉税程序,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坚持税务机关独立执法的权力,简化涉税程序,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透明度,形成“有法易执,不会乱执”的态势。涉税文书方面,目前,国家税务总局为了“优化纳税服务”,实行了办税流程“一站式”服务。面对涉税流程中各类繁多的文书,税务机关也可实行“一表式”。对各种税务文书进行大类汇总,税务文书上注明管理者与纳税人的法律责任,以提高涉税效率。
礼县地税局 张 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