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待人权反映国家涵养

26.12.2014  18:15

  近期,四则关于“人权”的消息引起国内外舆论对于“人权”话题的再度聚焦。第一则,12月18日,联合国大会负责人权事务的第三委员会以111票赞成、19票反对、55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由欧盟等60余个国家共同提交的朝鲜人权决议案;第二则,同在18日,联合国大会以129票赞成、53票反对、6票弃权,通过了题为“促进建立一个民主和公平的国际秩序”的决议草案,敦促国际舞台上的所有行为体建立一个以包容、社会正义、平等和公平、人类尊严、相互体谅、促进和尊重文化多样性,以及普遍人权为基础的国际秩序。美国、英国、法国等53国投了反对票;第三则,《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中期评估总结会议顺利召开,事实证明,中国在过去两年的人权工作成效显著;第四则,美国国务卿克里24日发表书面声明,要求中国政府释放刘晓波等人,并对中国人权表示关注。

  对比第一则和第四则信息,不难发现,以美国为首的西方阵营再度向第三世界国家高举起“人权”的虎皮大旗,高喊着“人权大于主权”的空洞口号,无视别国发展现状,以及司法主权和国家独立的现实,肆意干涉他国内政。与此同时,正如第二则信息体现的,在涉及到自身“人权”问题的决议上,它们却习惯性无视国际社会亟待建立一个以普遍人权为基础的“人权国际秩序”的需要,坚决反对“民主和公平的国际秩序”的成形。当然,这已不是美国人第一次反对“国际人权秩序”的建立了,它至今对联合国的几大主要人权公约都持不屑和排斥的态度……

  对于为何反对,美国人倒是不加掩饰,他们对人权委员会表示“该协议关于禁止虐待,任意杀戮和拘禁的规定不能适用于美军的军事行动”。除此之外,考虑到接连曝光的美军虐囚丑闻,以及美国国内愈演愈烈的种族对立现实,美国人确实不能签署这样的协议,否则美国政府该如何面对美国军人的暴行,该如何应对动辄蔓延至170多个城市的抗议骚乱,该如何处置停不下的“枪杀黑人”事件--弗格森事件后再度发生数起类似案件,最近的一起是发生在23日的警察枪杀18岁少年安东尼?马丁的案子,枪击地点距离弗格森案的位置仅2英里。但即便面对此种现实,美国人却仍旧能勇敢的向别国高喊口号关于“双重标准”技巧使用的最高境界也莫过于此了吧?

  相较于美国习惯高喊空洞的人权口号,一向讲究谨言慎行和脚踏实地做事的中国,却在不断地对本国“人权”状况进行了大幅的调整和改善。自2012年6月起,经国务院批准授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正式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过去两年多的时间里,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有效指导和坚强领导下,该行动计划得到了切实的贯彻执行,中国的人权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提升,对此,《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中期评估会议从七个方面进行了概述:

  第一,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包括生存权、发展权,以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在内的多项权利都得到了更好的保障。

  第二,人民依法享有更加广泛的民主权利和自由,主要体现在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相互补充,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得到不断的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得到进一步的落实。

  第三,人权法治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截至2014年9月,我国已实施242部法律、738部行政法规、9000部地方性法规,这都为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