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被省委考核为“好”等次

05.06.2015  16:30

      6月3日上午,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欧阳坚,省纪委副书记张怀仁及考核组一行五人前往省院,向省院党组反馈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情况。张怀仁副书记宣读了《甘肃省委办公厅关于对省检察院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情况反馈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反馈意见》),路志强检察长代表院党组作了表态发言,欧阳坚副书记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反馈意见》指出,省检察院认真落实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推动全省检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强、责任清、措施实、效果好,在全国检察机关和省直机关率先出台《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高检院在甘肃召开l6个省(市)检察长、纪检组长落实“两个责任”座谈会,充分肯定省检察院的工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主体责任的落实,抓班子、带队伍、做表率,亲自撰写检察机关落实“两个责任”文章、参与制度制定和调研督导,约谈机关和市、县各级领导,责任传导有力。班子成员积极落实定点包干督导制度,督促分管部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派驻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履行“一岗双责”和执行纪律禁令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甘肃省检察机关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处理办法(试行)》,组织开展检务督察,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公开通报曝光,对违纪违法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落实“一案双责”,对部分市院发生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对负有管理责任的领导进行了责任追究。2014年省检察院机关干警实现“零违纪”,全省检察人员违纪受处分人数同比明显下降。根据考核结果,省委决定省检察院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等次。
      欧阳坚副书记充分肯定了省院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绩,并就省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两点要求:
      第一,要继续保持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良好势头。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42个省直部门有12个被评为“”的等次,有8个部门被评为“一般”等次,其余部门均为“较好”等次,省检察院被评为“”的等次,说明去年省检察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得力的、措施是有效的,干部群众也是认同的、肯定的。有些工作,比如“保民生、促三农”等,还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和最高检的高度评价。希望继续保持这一好的势头、这一好的状态,以问题为导向,再接再厉、积极进取,不断开创新的业绩,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的台阶。一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省检察院党组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围绕构建和实施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二要加强纪律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把纪律挺在前面,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一种工作习惯和行为方式。同时,要清醒认识到在反腐败工作中的重要职责,以更严的纪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公正、清白、廉洁的本色,担负起“法律的守夜人”“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的重要角色。三要持续抓好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对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惩处力度,下沉办案力量、扩充办案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持“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势。要继续关注涉农职务犯罪,深化和拓展“保民生、促三农”行动,依法查处涉农、扶贫等领域的违法犯罪案件,严厉打击与贫困群众争利的行为。同时,作为对司法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部门,省检察院要以更高的标准,依法办案、依法办事、公正司法,坚决反对和杜绝公器私用、司法腐败。四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紧盯“四风”出现的新问题、新苗头,聚焦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和杜绝“四风”问题反弹、变种,坚决纠正和查处新的“四风”问题,为全省作出榜样和示范。
      第二,要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今年是省委确定的“工作落实年”,省检察院党组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要高度重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分析原因,找准症结,采取有力措施,一项一项地进行整改和落实。要对能够解决的问题,排出时间表,确定专人负责,马上进行整改;对需要长期坚持和改进的工作,要建章立制,用制度来规范、约束各项行为。同时,要把一些实践证明有效的做法、成熟的经验,固化下来,形成制度,长期坚持下去。特别是要深化拓展“保民生、促三农”品牌活动,在全省党政机关中组织开展好“学好法、用好权,促公正、促清廉”专项行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的制度化、常态化,为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为检察机关各项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路志强检察长代表省院党组作了表态发言,他对省委、省纪委、欧阳坚副书记、张怀仁副书记大力支持省检察院工作表示感谢。路志强检察长说,省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继2013年度考核工作之后再次被省委考核为“”等次,是对检察工作的肯定,也是鞭策,虽然有成绩,但也存在问题,我们要将好的经验做法通过制度固化下来,对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需要强化的工作逐条研究,提出具体措施,落实责任人,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专题向省委报告。今后我们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更扎实的作风、更具体的措施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保持“”等次,以不辜负检察工作的职责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