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民风都不是严管出来的

27.01.2016  11:24

    有报道说,四川凉山州金阳县出台《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遏制婚丧事宜高额礼金和铺张浪费之风的实施细则(试行)》,以10条刚性规定遏制婚丧高额礼金和铺张浪费之风,包括婚嫁礼金总额不超过6万元,婚嫁中送亲接亲车辆不得超过6辆,丧葬活动中亲属一方奔丧车辆不得超过5辆等,普通群众也必须遵照执行。

    对于这样的红头文件,小马飞刀只能善意地以为,出发点是好的。想想也是,自古以来勤俭节约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大操大办”无形中成为了奢侈浪费的代名词。而党员干部的“大操大办”无疑会在群众中或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损害党员干部的形象。更严重的是有部分领导干部借办“红白事”之名乘机收受高额礼金伺机敛财,毫无疑问这是一种严重的贪污腐败行为。对此进行规范和严管是非常必要的,小马飞刀是坚决支持的。但是,非要让老百姓也按着文件这么做,过了。

    国家三令五申,要求政府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不得越位行权。要知道,作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红头文件的现实效力显而易见。但遗憾的是,因为红头文件的滥发、滥用,一些出格文件、创收文件、“掐架”文件层出不穷,并不断透支红头文件的公信力,损害其权威性。权力都有其使用的边界,一旦越过这个边界,即便其“作为”的目的和初衷是良好的,也属“越位”。可是,一些政府部门在权力使用时,却根本没有顾及到这一点,以为权力是通吃的:不仅工作的问题要管,生活的问题也要管;不仅行政的问题要管,市场的问题也要管……所以,权力就出现了越界与扩张,红头就发生了“错位”。

    什么是法治精神?简而言之,对公民来说,是“法无禁止即自由”,只要是法律不禁止的,都可以做;对政府来说,是“法无授权不得为”,凡是法律没有授权的,绝对不能去做。法律授权金阳县这样做了吗?没有。这事的结果是什么,大家都能想得来,沦为废纸一张,成为笑谈。

    小马飞刀最后想说的是,古今中外的历史经验都告诉我们:民风,重在建设;好的民风从来都不是“严管”出来的,指望着对“草民”“刁民”的“从严把关”,就可以实现良好民风,这种想法未免过于天真了。“严管”的本质是人治思维的“行政权力至上”。而现代社会,强调“自由”和“自觉”,强调道德召唤和法律依据,理论出发点早变成了法治思维的“法律至上”。“严管”从来都不是长效机制,“严管”的结局,无外乎在“沉默中”悄然结束,或者在“爆发中”被迫中止。小马飞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