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印发《通知》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
原标题: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
近日,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2017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16〕36号)要求,确保全省人民度过平安、祥和、欢乐的节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节日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排忧帮困,妥善安排群众生产生活
(一)广泛开展走访慰问。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统筹各方面资源,积极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开展走访慰问、专项救助和解民忧、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着力解决好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
(二)关心困难群众生活。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一线特别是贫困地区、受灾地区和困难职工、困难群众,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扶贫惠民政策,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妥善安排好低保对象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节日期间的基本生活。要全力保障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做好灾后易地安置区群众慰问工作,让灾区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要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帮扶,切实解决好群众冬春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确保生活困难、迫切需要帮助的群众与全省人民一道温暖过冬、祥和过年。
(三)加大社会保障力度。人社、财政、民政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城镇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以及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对象抚恤补助金,开展好对低保边缘户、因病致贫户、流动困难群众等的临时救助工作。要针对去产能安置职工、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零就业家庭等实际困难,多措并举加大就业帮扶力度,尽早实现稳定就业。切实做好空巢老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恶意拖欠、欠薪逃匿等违法犯罪行为,保证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应得报酬。
二、层层靠实责任,有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切实履行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岗、监督到位,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集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开展煤矿、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重特大火灾事故;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寄递物流、消防、民爆器材、冶金、电力、旅游等行业领域安全措施,重点强化对烟花爆竹产运储销和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做好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严格落实大型集会、群众自发活动等安全管控,相关部门要严格审查把关,提前介入,逐项审批,层层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防止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及时做好交通运输监管执法和疏导管控,加强重点桥梁、隧道和路段的养护,强化道口、地铁施工、油气输送管线等的安全管理和监督,确保应急救援、消防、救生等装备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加强公共卫生管理,有效监测和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完善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落实好各项防控工作措施。
(二)切实加强环保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推动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持续做好“冬防”期大气污染防治,突出重点环节,全面实施综合整治,确保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综合运用工程减排、管理减排和结构减排三大措施,切实抓好重点减排工程,推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顺利实现。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监督管理,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不间断、全流程开展执法检查,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实行驻场、驻点监管,努力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严防各类气象灾害。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分析会商,及时监测预报预警,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各级气象部门要及时做好暴风雪、强降温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密切关注和研判天气变化趋势,以便各地、各有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及广大城乡居民提前做好防灾避险准备工作。公安、交通、民政、工信、环保、气象、农牧等部门要进一步做好防灾救灾的应急保障服务工作,密切关注灾害天气、重污染天气以及可能引发灾害的风险因素,研究预判对群众生产生活、能源供应、交通运输、农业生产等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落实防、抢、撤、救预案和群测群防各项措施。
(四)持续强化社会治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强化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敏感节点和重点环节的防范和管控,围绕社会普遍关心的因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劳资社保、医疗纠纷、金融、房地产等引发的矛盾隐患,深入排查,科学研判,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预防和减少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采取有力举措及时就地解决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加强社会面治安防控,加强对枪弹危爆物品、寄递物流行业、网购和网络约租车等重点治安要素的源头管控,深化对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信息泄露、传销和各类“盗抢骗”等问题的打击整治,加大对重大恶性犯罪、专业型团伙犯罪、非接触性犯罪预防打击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严密防范暴恐活动,强化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治安管控,严防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发生,严防各类反宣渗透和捣乱破坏活动。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净化网络环境,保障网络安全。
(五)严格应急值班值守。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以及外出报备制度,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决不允许出现断岗、漏岗、脱岗等现象,加强协作配合和联系沟通,确保指挥联络畅通,反应迅速,处置得当。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承担应急指挥职能的部门要在安排好本单位值班工作的同时,还要认真组织好本系统的值班工作。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安、消防、医院、气象、银行、供水、供暖、供电、供气等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制定应急预案,实行全天候备勤,确保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三、加强统筹协调,有效保障群众节日需求
(一)丰富节日精神文化生活。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凝聚起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组织好“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文化迎春、艺术为民”“新春走基层”活动,广泛开展优秀民间文化艺术普及推广活动,开展“网络中国节”等系列网络文化活动,以高度的文化自信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群众性、公益性文化娱乐活动,精心安排广播影视节目和舞台艺术剧目,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力度,积极开展红色旅游、民俗旅游和历史文化旅游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年货”,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加大文化市场、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力度,保持“扫黄打非”力度不减,坚决抵制庸俗、低俗内容,严查不合理低价、强迫消费等突出问题,保障消费者权益,优化旅游消费环境。
(二)切实做好春运组织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路网运行管理优化工作,有效协调和衔接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城市公共交通等运力资源,提高综合运输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维护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查超载、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和无证、无照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乘坐交通工具。充分考虑雨雪、冰冻等极端恶劣天气和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等工作,全力保障春运安全畅通。创新便民措施,优化完善网络、电话、手机客户端等售票方式,扩充售票终端,为学生、务工人员提供便捷化购票渠道。
(三)保障节日市场平稳运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测预警、市场调控和价格监管工作,切实做好粮、油、肉、蛋、禽、菜、奶等节日消费增量较大重要商品的市场供应和物价稳定工作,搞好煤电油气运供需衔接,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保证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和节日市场平稳运行。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物价等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特别要针对群众消费趋势的新变化,加大电商产品执法力度,防止不合格产品乘虚而入,流向餐桌、流入市场,净化购物消费环境。
四、倡导新风良俗,坚持勤俭文明廉洁过节
(一)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引导群众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引导减少烟花爆竹燃放,降低对环境的污染,弘扬阖家团圆、其乐融融的中国年文化。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充分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开展党内关爱帮扶工作,组织做好年终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等活动,帮助工作在生产一线、脱贫攻坚一线的干部职工解决实际困难。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本着简约、俭朴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各类活动。
(二)严格防范各类“节日腐败”。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用良好作风抓好工作落实、赢得群众信赖。党员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好表率,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明换届纪律要求,对借元旦春节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干扰换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政治生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及时通报曝光,持续形成威慑,坚决防止反弹。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研究部署节日期间有关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本《通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并于2016年12月30日前将本地、本部门节日期间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名单分别报送省委总值班室和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