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声音被指商标侵权

18.03.2016  02:55

    兰州晚报讯从今年1月底以来,围绕《中国好声音》的版权归属,灿星制作与唐德影视展开了激烈争执,如今又出续集。3月17日,北京朝阳法院官微发微博称,第五季《中国好声音》被指未经授权使用与“TheVoiceof…”注册商标近似的图形及文字,荷兰塔尔帕容量有限公司将梦想强音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北京正议天下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诉至北京朝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消除影响,索赔300万元。

    从灿星此前披露的“好声音”新海报上可以看出,原来手握话筒比出“V”字的标志已经被一个金属质感的“V”字代替,原有的“TheVoiceofChina”的英文名也被删去,只留“中国好声音”字样。节目名定为“2016中国好声音”。

    灿星制作曾答复媒体,虽然Talpa公司单方面取消了《The Voiceof……》的授权,但灿星与浙江卫视仍享有“好声音”的商标,该商标已注册。记者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查询发现,“好声音”注册在38类“电视节目播放类”,注册时间为2014年3月,注册方为浙江蓝巨星国际传媒有限公司。而此前公布的新标志暂时用于海选,新的标志还在设计更新中。

    据悉,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