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林业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林业系统“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甘林策函〔2015〕298号
各市(州)林业(农林、生态建设管理)局,厅直各单位:
今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新甘肃的开局之年,也是“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年。为全面总结林业系统各单位“六五”普法工作经验和做法,查找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省“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甘依法治省办发〔2015〕6号),现就做好全省林业系统“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检查验收工作从2015年4月下旬开始,9月中旬结束。分为动员部署、开展自查、统一检查、迎接检查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各地、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检查方案和措施,进行动员部署,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开展自查。各地、各单位要先进行自查,并组织对所属单位的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自查工作要在5月20日前完成,并将自查报告报厅政策法规处。自查报告需附各单位“六五”普法以来的重点工作、亮点活动和成效实绩介绍。
(三)统一检查。7月省厅将组成若干检查验收组,对各地各单位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情况进行抽查。
(四)迎接检查。8月—9月中旬,迎接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林业局普法办的检查验收。
二、检查验收内容
检查验收内容见附件。
三、检查验收方式
各地、各单位先组织自查和检查工作。在此基础上,省厅将组成检查组,对各地、各单位普法工作进行抽查。检查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实地查看、座谈了解、现场抽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是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法治甘肃建设的有力措施。各地、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协作配合,切实把检查验收纳入本部门本单位的年度工作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六五”普法先进典型,省厅将把检查验收结果作为推荐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和省上表彰“六五”普法先进的重要依据。
(二)认真自查,总结提高。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要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各单位要对照《全省林业系统“六五”普法检查验收重点内容》,认真细致地开展自查工作,要把考核验收过程作为查找问题、弥补不足的过程,并针对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进行整改。要认真整理“六五”普法以来的文字资料、图片资料和影像资料,为林业系统“六五”普法成果推选做好准备工作。
(三)条块结合,各负其责。各市(州)林业(农林、生态建设)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协调本地区林业系统“六五”普法依法治理的总结验收工作。白龙江、小陇山林业管理局负责所属局场的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工作。条块之间,相互配合,避免重复验收。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把此次“六五”普法考核验收作为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扩大法治宣传社会影响力的重要契机,广泛宣传林业系统法治建设成就,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宣传各类学法用法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为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全省林业系统“六五”普法检查验收重点内容
甘肃省林业厅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