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陌生女子跳水库致其溺亡佛山一政协委员赔386万获缓刑

14.08.2014  04:56

    据《新快报》报道一名房企老总在水库戏水,看到旁边有妙龄女子,就想跟她开个玩笑,突然抱着她跳进水里。但这个玩笑闯下大祸,女子因不懂游泳而溺水身亡。近日,广州市增城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两年。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何某现年35岁,澳门人,在广东佛山经营房地产生意,是两家企业的老总,还是佛山市政协委员。2013年10月16日,何某与朋友一起到增城市百花林水库划水俱乐部游玩。当日下午3时许,何某来到水库准备游泳,看见正在水库边游玩的年轻女子君君(化名),两人并不认识。

    何某在庭审中称,他当时想跟眼前的这名陌生美女开个玩笑,便从后面抱着君君的腰一起跳入水库中。下水后,君君从何某手中滑开。当他浮上水面后,发现君君很长时间都没有浮上来,就与其他人一同下水寻找。待找到后,君君已没有呼吸,经抢救无效死亡,法医鉴定其为溺水死亡。

    事故发生后,何某向公安机关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良好。同时,何某的亲属积极与被害人父母协商赔偿事宜,在支付了500万澳门币(约合人民币386万元)后,最终获得被害人父母的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