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女儿却让母亲公厕为家,"常回家看看"立法有啥用

27.08.2014  12:14

  昨日凌晨零点左右,轿子胡同31号院外的窄巷子里,一位老人的影子被路灯拉长。街坊、邻居们都睡觉了,只有老人独自坐在台阶上,据邻居们介绍,老人是胡同31号一间约4平米小屋的租客,约一周前,房东将小屋锁住,老人无处可去,晚上只能在公共厕所里过夜,至今未见子女前来将其接走。(8月26日新京报)

  都说女儿是妈妈的小棉袄,这位八旬老人有三个女儿,却没有一个女儿能够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反而大女儿占有了母亲的房子,让母亲以公厕为家。八旬老人露宿街头,晚景如此凄凉,令人顿生怜悯之心。

  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的加深,空巢老人的增多,我国修订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来维护老年人的权益。尽管如此,空巢老人孤单空虚、或被遗弃等社会痼疾依然没有得到有效的医治,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如今,在我国大力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背景下,将老人逐出家门这不堪的一幕竟赫然出现在公众面前,这不仅是对道德的侮辱,更是对法律的亵渎。

  据调查,在老年人维权案例中,房产被侵害的占到九成以上,因争夺房产将老人遗弃的案件也不在少数,那么,老年人该怎样保护好自己的房产呢?在子女擅自出售、变更侵占自己房产时,老人是有权要回自己的房产的,笔者提醒年迈的老人,疼爱孩子的同时也应懂得用法律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都说天下有狠心的儿女,却没有狠心的父母,的确如此。尽管“常回家看看”从道德范畴上升到法律层面,但是却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法律效力,其源于父母的仁慈、溺爱与过度包容形成强大的阻力。据调查,自“常回家看看”立法后,将没有尽到赡养老人义务的子女告上法庭的父母屈指可数,更令人不解的是,有些老人明知子女虐待自己,也不忍心看到自己的骨肉套上法律的枷锁,受到应有的惩罚。

  八旬老人无处可去只能在公厕里过夜,这事件受到社会强烈关注后,她的女儿也受到公众的唾弃,可这位老人依然一口否认女儿的不孝,这母爱的包容感动了公众,只是不知道能否打动三个女儿的心。

  中国之道以孝为先,为君子者必懂孝。在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孝却在不知不觉中,渐渐地跟不上历史的步伐。其实,孝,不需要做出多么惊天动地的事,也不需要说出多么感人的话语,更不需要送出多么昂贵的礼物。作为子女只需要一个感恩他们的心,只要心里面有他们,爱他们,他们就会感到非常的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