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好人“上不封顶”会否过犹不及?

06.08.2015  19:42
原标题:奖励好人“上不封顶”会否过犹不及?

今年6月,阜宁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的《阜宁县褒奖“好人”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通过政治礼遇、经济激励、政策扶持、帮困济贫等46条举措,对拥有好人证的居民进行褒奖。据了解,这是目前国内首个以红头文件对“好人”进行奖励的城市。从2012年开始,阜宁县就开始评选“好人”。去年,该县又开展村、镇、县三级联动评选活动。对此,阜宁县委书记顾云岭表示,这将提升110万阜宁人的文明素养,打造闻名省内外的道德高地。(8月5日《中国青年报》)

毋庸置疑,对于社会上涌现的好人好事予以一定程度的精神、物质奖励,确实能带动群体向善、行善的氛围,尤其是在时下道德滑坡、诚信缺失的大背景下,政府牵头的奖励措施无疑具有特殊的引领意义,成效明显,值得点赞,有数据为证:“一人荣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7人当选‘中国好人’,当选人数居全市第一、全省前列,38人次荣获‘江苏好人’“盐城道德模范”“盐城好人”称号。”

但顾及到江苏阜宁对好人奖励实行“上不封顶”及对“好人”评选实施一票否决等政策看,值得商榷、推敲的地方着实不少,对此,不妨作一简单的梳理。

首先,江苏阜宁针对的是“好人”予以奖励,而“好人”的定义恐怕与其他地方的“道德模范”、“最美X”是同等的含义,比如像收养孤残老、幼,给周边的群众无偿提供某些服务等等,而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坏人”的对立面“好人”的概念。那么,一旦被当地村、镇、县认定为“好人”,可以获得包括政治上的、经济上的、创业扶持等等的公共资源照顾,甚至连买房都由政府出面提供照顾,“好人有好报”在江苏阜宁是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这恐怕有政府刻意打造“道德高地”的主观考量。但反过来看,对“好人”如此慷慨大方会不会让某些人为了做“好人”而做“好人”,政策会不会畸形走样,被投机者钻了空子?是值得警惕和忧心的。

其次,针对好人好事,予以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鼓励是公权部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引领社会正能量的有效手段之一,也是各地普遍采取的一些措施和手段,作为打造“道德高地”的一项重要措施,江苏阜宁物质奖励丰厚一些、精神鼓励充分一些本无可厚非,但采用包括政治的、经济的、政策的以及一些极端的手法去奖励“好人”,公权力的手显然“伸的太长了一点”、“奖励的太过了一点”,不说别的,凭“好人”的身份就能在购房上获得折扣,而且这“折扣”很多还是在行政干预下实现的,这肯定是不合适的,而且也是对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的一种破坏。

最后,该市对于“未及时推荐、评选身边‘好人’的,实行‘一票否决’”。硬生生地将做好人、做好事摊派成硬任务,试问万一真的没有符合“好人”标准的人选呢?或者以前是“好人”做过好事,现在又不做了呢?这可如何是好?岂不是考核要被“一票否决”,那么会不会滋生出“生搬硬套”的“好人”出来,打造“道德高地”不成反成“道德洼地”,功利的“好人”政策之下,此种“造人”乱象并非绝无可能,值得当政者警醒!

做好人行好事是有善心者下意识的一种善举,对于此类正能量的奖励应当适可而止,远离物质、远离功利才会走的更远、走的更自然。

文/徐义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