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安局制定相关奖励办法 举报涉恐涉暴线索最高可获3万奖励
20.08.2014 12:18
本文来源: 中国甘肃网
中国甘肃网8月20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记者 王进) 为有效维护兰州地区安全与稳定,切实提升兰州地区全民反恐意识,调动群众发现、举报涉恐涉暴线索的积极性,市公安局近日制定了《群众举报涉恐涉暴线索奖励办法》,决定自8月20日起,凡经核实的群众举报的涉恐涉暴线索,警方将给予高额奖励。
据介绍,警方接报涉恐涉暴线索包括涉及组织、策划、实施或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等情况的线索,以及相关可疑人、事、物、车等线索,评定、奖励等工作由市公安局负责。群众发现或知悉涉恐涉暴线索,可通过以下途径举报:(一)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二)通过腾讯、新浪网站的“兰州公安”微博私信功能举报;(三)通过信件向公安机关举报;(四)到公安机关或向执勤民警当面举报。对群众举报经公安机关核实的涉恐涉暴线索,根据其作用、效果等予以评定奖励,并发放奖金。
为防范或侦破暴力恐怖案(事)件发挥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定作用的,奖金发放分别不低于30000元、10000元、2000元、500元,公安机关视发挥的实际效用确定最终奖励数额。
涉恐涉暴线索核实后分类评定,实行及时奖励的原则,由市公安局通过各种途径、渠道予以奖励兑现。警方表示,凡借举报之名实施诬告陷害他人,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谎报警情等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将保障举报人的安全。未经举报人同意,在查证、宣传、奖励等工作中不得披露举报人信息。泄露举报人信息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文来源: 中国甘肃网
20.08.2014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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