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孩子失踪未满24小时不予立案系误读

22.11.2014  12:26

    警方:孩子失踪未满24小时不予立案系误读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近日,兰州12岁女孩朱雅文失踪的消息频频见诸报端,许多网友在关心朱雅文下落的同时,也在微博、微信上讨论警方“失踪未满24小时不予立案”的规定是否合理。11月21日,记者从城关警方了解到,网上流传的“孩子失踪不到24小时不予立案”系误读,未成年人不管走失或失踪,家长都可在第一时间报案。

    据介绍,2010年出台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规定:“接到儿童或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少女失踪报案的,不论案件是否属于自己管辖,都应当首先采取紧急措施。经审查,属于自己管辖的,依法立案侦查;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简单地说,就是儿童、少女失踪或走失,监护人或家长都应立即报案,警方接报后会在第一时间立案调查,不需要等24小时。也由此开始,改变了过去孩子失踪24小时之内不予立案的老规定,同时需要家长提供孩子被拐卖证据的规定也一并取消,并要求儿童拐卖案件必须成立专案组,“儿童失踪立即立案”制度就此建立。(记者谭安丽 陆小乐 实习生李林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