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的通知

18.06.2016  01:47

甘发改财金〔2016〕161号



各市州有关部门、机构: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等单位《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41号)转发你们,请认真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并依照相关规定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

附件: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省发展改革委 省高级人民法院 人民银行兰州中支

省委组织部 省委宣传部 省编办 省文明办           

省检察院 省教育厅 省工信委 省公安厅           

省国家安全厅 省民政厅 省司法厅 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 省国土厅 省环保厅 省住建厅 省交通厅

省农牧厅 省商务厅 省文化厅 省卫计委 省国资委

兰州海关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 省工商局 省质监局

省安监局 省食药监局 省林业厅 省知识产权局       

省旅游局 省政府法制办 省网信办 省银监局 

省证监局 省保监局 省公务员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

共青团甘肃省委 省工商联 兰州铁路局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