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夫妻离婚反目成仇 妻子带4男子拘禁丈夫18小时
31.07.2015 12:03
本文来源: 新华
原标题:夫妻离婚 妻带人拘禁夫18小时
相识半年迅速坠入爱河的小夫妻,婚后2个月就因生活琐事而分居,婚后半年双方分道扬镳,在办理离婚手续当日,夫妻反目成仇,妻子伙同4名男子非法拘禁丈夫18个多小时。近日,5名被告人均获刑入狱。
被告人彭某与被害人刘某于2014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家庭琐事多,矛盾不断,2014年7月开始分居。期间,彭某多次要求离婚,因离婚协议无法达成,刘某均未予理睬。2014年12月1日,两人通过微信相约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彭某联系了自己的朋友马某、贾某、杨某、胡某4人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等候。待刘某出现后,彭某等人用尼龙绳将刘某捆绑,用车带至酒泉市肃州区北山公墓区、彭某家中等地限制彭某人身自由18小时。
期间,胡某、杨某、贾某用拳打、脚踢的方式对被害人刘某进行殴打。次日早晨10点左右,被告人彭某、孙某、贾某、马某、胡某携被害人刘某到肃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离婚手续。办完离婚手续之后,刘某乘机到公安机关报案,被告人彭某、马某、胡某、贾某、杨某相继被抓获归案。
肃州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审查后认为,被告人彭某、马某、胡某、贾某、杨某因彭某与被害人刘某的婚姻纠纷,非法拘禁刘某18余小时,并致刘某身体多处受伤,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8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向区法院提起公诉。7月20日,经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彭某、马某、胡某、贾某、杨某5名被告人分别获刑有期徒刑8个月至1年2个月。 (记者 窦文杰 通讯员 于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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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7.2015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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