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5月我市优良天数同比增加12天

05.06.2014  02:30

    【本报讯】6月4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今年1至5月份,我市按老标准来看,Ⅰ、Ⅱ级天数出现120天,增加12天;如按新标准来看,Ⅰ、Ⅱ级天数出现84天,增加22天。受沙尘天气及施工影响,首要污染物表现为可吸入颗粒物。

    据介绍,2014年1至5月份,按老标准评价,我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与2013年同期相比,Ⅰ、Ⅱ级天数出现120天,增加12天;Ⅲ级天数出现26天,减少8天;Ⅳ级天数出现2天,增加1天;Ⅴ级天数出现3天,减少5天。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浓度同比下降10%,二氧化氮浓度同比上升44.44%,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同比下降12.5%。按新标准评价,Ⅰ、Ⅱ级天数出现84天,增加22天;Ⅲ级天数出现54天,减少3天;Ⅳ级天数出现7天,减少11天;Ⅴ级天数出现3天,减少1天;Ⅵ级天数出现3天,减少5天。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浓度同比下降10.0%,二氧化氮浓度同比上升51.43%,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同比下降15.17%,细颗粒物浓度同比下降16.67%,一氧化碳浓度同比上升8.33%,臭氧浓度同比上升40%。

    据介绍,今年前5月,我市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面主要采取了立法、压煤、减排、降尘、控车、增容、严管等措施。一是开展环境法制建设,构建完善的地方性环保法规体系。二是政府环境政策引导,全方位实行压煤减排措施。三是强力开展污染减排,以重大环境项目推进环境质量改善。四是打破常规治污模式,从源头上管控各类扬尘污染。五是协同实施治污治堵,全面遏制机动车尾气污染。六是加强林业生态建设,着力提升城市增容减污能力。七是敢于动真碰硬,以严执法、严问责推进工作任务落实。

    兰州2013年度环境状况公报详见3版